1977年由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吉米·卡特总统签署,自那以来,该法案频繁地被重新制定,《社区再投资法》旨在消除发放房地产贷款时的"红线"做法,从而将所谓的美国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扩大到所有美国人。根据该法颁布的法律和条例,基...
1977年由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吉米·卡特总统签署,自那以来,该法案频繁地被重新制定,《社区再投资法》旨在消除发放房地产贷款时的"红线"做法,从而将所谓的美国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扩大到所有美国人。根据该法颁布的法律和条例,基本上要求银行在接受存款的社区发放信贷尽管有人指责《社区投资法》导致了21世纪头十年美国房地产和抵押贷款行业的崩溃,但可靠的专家提供了证据,证明这种指控是没有根据的。

1977年国会通过的《社区再投资法》要求银行家发放信贷尽管20世纪前75年民权运动的进步在美国创造了机会平等的环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许多少数群体成员受到不公平贷款行为的伤害,因此无法购买住房。当立法禁止贷款人基于种族歧视时,他们开始基于地理位置进行歧视,拒绝为被视为不安全地区的住宅提供贷款,这些地区通常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这种做法被称为"红线"是因为这些地区最初是用红色标出的。

《社区再投资法》旨在消灭银行;拒绝向经济困难社区的借贷者提供贷款的做法颁布了《社区再投资法》,以结束这种用红线结算的做法银行的绝大部分利润都来自于把存款贷出去,而在CRA之前,银行会接受一个社区内的存款,并把大部分的钱贷给其他地区。CRA的支持者认为,如果一个社区有足够的资源让一家银行开一家分行并接受存款,它值得将这些资源中的一部分以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的形式进行再投资。然而,CRA只适用于联邦监管和保险的金融机构,如储蓄银行和商业银行。当时许多抵押贷款公司,不属于CRA的监管范围。为了更符合CRA,考虑到许多社区存在的金融现实,一些银行修改了贷款标准。许多居住在少数民族社区的人支付的租金与每月偿还抵押贷款的金额相等,甚至更多,然而,他们并没有积累足够的储蓄来支付传统的房屋首付款。因此,首付款要求降低,在某些情况下,贷款价值比(LTV)更高。这种变化带来的风险有时促使银行对贷款收取更高的利率。这是CRA是指,虽然要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保险的银行在其经营的社区内提供信贷,这项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银行放弃审慎的放贷行为。在社区内放贷并不是为了要求向没有信誉的借款人放贷。这就是为什么法律和法规没有提供具体的指导方针、目标或标准。相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目标是避免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向社会提供贷款,而这些客户的信用评级是国会要求的毫无疑问,许多少数民族成员所获得的信贷不足以帮助他们成长,事实上也不等于他们的白人同胞所能获得的信贷,批评人士反对通过《社区再投资法》,因为它将对银行施加繁重的监管,并鼓励它们发放坏账。正是为了克服这些反对意见,国会和负责执行该法的机构故意避免具体规定具体目标或要求非传统。不合规行为不受处罚或罚款,银行官员也不会被监禁。负责执法的各种政府机构定期评估银行的活动,其CRA合规性的评级从"a"到"D"。当银行向银行监管机构申请允许通过收购、合并或新建分支机构进行扩张,其CRA评级在审批过程中会被考虑在内。尽管有指控称《社区再投资法》是2007-08年房地产和抵押贷款行业崩溃的根本原因,被认为是促成这次崩溃的"有毒贷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受CRA约束的机构发行的;同样,这些机构参与这些贷款证券化的程度远远超过受CRA约束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