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制度,供人们在死后转让其资产、股权和物质财产。在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大多数欧洲国家,信托和愿望书是该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信托文书是法律文书,规定遗产中的资金和资...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制度,供人们在死后转让其资产、股权和物质财产。在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大多数欧洲国家,信托和愿望书是该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信托文书是法律文书,规定遗产中的资金和资产必须如何分配和使用的参数。意愿书是一种更具个人色彩的笔记,它伴随着一项信托,表明了死者希望受托人如何处理信托的资产。意愿书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也不能强迫受托人在任何特定情况下采取行动当然,这可以让我们了解死者当初设立信托时的想法。

意愿书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信托工具的特点是能够建立一个随时间推移进行资产分配的模式。自由裁量信托是独立的,如果是在或者根据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与遗嘱不同,遗嘱规定在死后立即分配资产,信托设立了一个长期的分配计划。例如,遗嘱可能会指定一定数额的钱给孙子孙女,信托可以设立一个计划,让孙子孙女每年在固定的时间内获得一小部分的资金。信托还可以设计成在满足某些标准的情况下分配资产和资金,例如获得更高学位或达到一定年龄。

可以发一封愿望书向朋友表达爱意或感激之情因为信托需要对一段时间内的分配给予谨慎的关注,所以它们需要由受托人管理,受托人是负责监督和执行信托的个人。信托文书指定受托人,通常是家庭成员或受信任的家庭律师。信托的起草人通常会给他或她写一封愿望书信托,写给受托人的信托,旨在比信托文书本身更详细地阐明受托人的意图。信托通常用法律语言起草,以便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它们命名,但通常没有太多的个人细节或情感。一封愿望书可以填补这些空白。根据任何国家的财产法,愿望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们只是指导性的,如果受托人愿意的话,他也可以偏离信中的指示。意愿书背后的想法并不是要列出更多的信托条款,而是要用更简单、更私人的术语来解释信托的目的。有些愿望书表达了对家人和朋友的爱或感激之情,而且往往是这样给出做出某些分配决定的原因。它们提出了对未来的希望,以及如何使用其资产的想法;它们证明了信托的规定是合理的,并解释了遗产分配方案。愿望书实际上只是愿望。它们可以尝试为信托增加附加条款或条件,受托人可以选择遵守,但意愿书中没有任何内容是法律强制执行的。换句话说,不满意的受益人通常不能为履行意愿书中规定的行为提起诉讼,如果这些行为在信托文书中也没有规定。

意愿书可以解释如何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