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管辖权是对外国或地区人民的管辖权。它是领土管辖权的一种形式,是由所在地决定的一种权力,而不是由所涉及的人的类型或受管制的活动的类型。当在具有外国管辖权的地区作出法律决定或犯罪时,它们不受国内法院的裁决或...
外国管辖权是对外国或地区人民的管辖权。它是领土管辖权的一种形式,是由所在地决定的一种权力,而不是由所涉及的人的类型或受管制的活动的类型。当在具有外国管辖权的地区作出法律决定或犯罪时,它们不受国内法院的裁决或决定的约束,在某些情况下,管辖权问题可能变得非常重要。

外国管辖权是对外国或地区人民的权力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英国公民在中国犯罪,那么这个公民就被认为是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内犯罪的,尽管他是英国公民并受英国法律的约束,因为此人是在当时的中国,中国的法院和法律制度是有权威的,如果在中国法院作出法律裁决,英国法院和英国当局不能否决或规避,但可以尝试通过外交手段解决问题为了法律上的便利,许多条约和协定都同意普遍承认某些法律活动,即使是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进行的。例如,在德国结婚的人可以在美国承认他们的婚姻,旅行时,人们要服从所访问国家的领土管辖大使馆可以为在外国司法管辖区遇到法律纠纷的公民提供帮助,他们不能把人们完全排除在外国法院系统之外,有些情况下,人们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他们担心自己在国内法院的安全,或者担心公正审判这在侵犯人权的案件中最常见。在这些案件中,国家法律被用来决定法院是否可以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如果不能,原告可以向国际法院寻求帮助人们可能会利用管辖权纠纷,企图逃到外国管辖区逃避处罚。许多国家都有引渡条约,但并非所有国家都有,国家只会在某些情况下引渡。例如,死刑国家不会引渡被指控犯有可能导致死刑的罪行的人。因为必须尊重国家主权,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如果庇护国不愿意引渡,它就不能强迫被告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