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原告同意律师;费用将由裁决的和解金额决定。通常,只有原告的律师是在应急基础上工作的。律师会按照原告在和解谈判或法庭上获得的损害赔偿金的一定比例向律师支付;如果原告败诉,律师将一无所获。通常情况下,律师费为损害赔偿金的10%,尽管这在委托人和律师之间是可以协商的辩护律师或刑事律师不会在应急的基础上工作,因为刑事被告和民事被告如果胜诉,都不会得到金钱赔偿。事实上,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发布的《职业行为示范规则》第1.5(d)条禁止刑事律师在应急情况下工作,这一规则也禁止家庭法律师从事应急工作,部分原因是允许律师接受百分比付款可能会使离婚更加激烈或有费用支付结构在人身伤害诉讼、医疗事故案件、社会保障福利纠纷和劳动法案件中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找到一位律师来处理几乎任何类型的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潜在的损害足以使支付物有所值律师。这意味着许多提起民事诉讼的客户都是由在应急基础上工作的律师代理。应急费用制度的倡导者认为这种收费结构鼓励原告寻求公正有潜在民事诉讼的人,如果他或她知道无论如何都要支付法律费用,那么他或她可能会阻止他试图获得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律师是靠应急费用工作的,理论上原告提起诉讼就不会有任何损失或有费用制度也有一些潜在的不利因素。例如,快速结案的律师可能工作时间很短,收取的费用非常高。一些人认为这会造成利益冲突,因为律师可能希望接受在谈判早期提出的和解要约,即使它会在谈判中此外,有些人认为,临时收费制度鼓励律师只挑选那些他们认为有可能胜诉的案件,这意味着一些原告可能得不到公正的审判因为临时收费律师不愿意在他们的案子上冒险然而,这些原告可以在按小时付费的结构下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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