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官将强制将占有权移交给合法的一方占有令状可发给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任何人。这类令状适用于某人非法居住在另一人拥有的住所的情况,例如:,驱逐后-或者该人保留了属于另一个人的物品的所有权。例如,如果一个人从其他人那里借了一个物品,合法所有者要求归还,但他或她的请求被忽视,然后,所有人可以要求签发占有令状以归还该物品,其要求很简单,即提出占有令状的人有权立即占有被他人错误扣留的财产
占有令状是将对任何有形财产的占有权授予目前尚未占有的一方的法院命令。一般来说,如果发出了占有令状,它会贴在非法占有财产的一方的门上。如果物品没有归还或者当事人在一段时间内(通常是24小时)没有搬走,然后,治安官将在规定的期限后到住所执行令状。如果非法占有人不遵守命令,他或她除了面临其他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如非法持有的财产的转换获发令状的人可提出暂缓管有令状的动议。有效的紧急动议暂缓扣押令状有四个条件。最重要的是,必须有正当理由表明该人实际上有权占有该财产。该动议还必须要求法官停止执行该令状,并进一步请求法官准许听证,以便当事人对非法占有的指控作出回应。最后,动议的副本必须送达对方的律师。如果紧急动议获得批准,则提出动议的一方将有机会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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