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开示动议是民事审判中向法院提出的一项法律请求,要求法院授权对方的议会和当事人交出一份特定的材料或资料,发生在每一方准备提交给法官的预审过程中 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信息或证据。在美国,提起民事诉讼时,每一...
证据开示动议是民事审判中向法院提出的一项法律请求,要求法院授权对方的议会和当事人交出一份特定的材料或资料,发生在每一方准备提交给法官的预审过程中

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信息或证据。在美国,提起民事诉讼时,每一方都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某些证据。这条规则之所以适用,是因为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最有能力提供证据的人就是被起诉的人。例如,如果一个人起诉一家公司欺诈,该公司很可能会有证明欺诈发生的文件;例如因此,原告应有权查阅这些文件,以便证明他所说的欺诈行为确实存在在民事审判中。因此,每一方都可以提出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开示请求。这些请求必须根据手头的案件而定。换句话说,当事一方要求对方提供信息时,一定是因为对方认为对方的要求很可能会提供一些有助于他证明自己的情况的东西当他提出要求法院强制对方交出资料的请求时,他通常必须说明他希望在文件或证据中找到什么,以及他为什么相信会找到证据要求证据开示的动议也必须是合理的。这意味着它必须狭义地针对案件而定,而且不能禁止成本。例如,试图证明欺诈的原告可以要求公司在涉嫌欺诈发生期间提供银行对账单。但是,他不能,请求公司发送的每一份财务文件或电子邮件,因为提供此类信息对公司来说可能是非常昂贵的,而且是不合理的,法官将考虑该动议的合理性,并根据另一方的反对动议或要求(如果有的话)。但是,确实存在某些例外情况,例如,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特权通信是不可发现的,而任何要求披露此类信息的动议或请求通常都会被法官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