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的相关话题在全世界都是极具争议的道德和法律问题。虽然支持者认为无痛死亡可能比那些长期、最终致命的疾病或永久性衰弱的人更可取,反对者列举了生命的内在价值,以及安乐死合法化可能导致医生严重...
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的相关话题在全世界都是极具争议的道德和法律问题。虽然支持者认为无痛死亡可能比那些长期、最终致命的疾病或永久性衰弱的人更可取,反对者列举了生命的内在价值,以及安乐死合法化可能导致医生严重滥用的可能性。关于安乐死背后的伦理问题的争论很可能永远无法解决,因为很少有道德辩论能达成普遍共识。截至2010年,一些国家有法律允许安乐死或医生协助自杀合法化,包括阿尔巴尼亚、比利时、荷兰和瑞士,以及美国的一些州。其他一些国家,包括日本和哥伦比亚,在这一问题上的法律和法院判例相矛盾阿尔巴尼亚于1999年将安乐死合法化。在讨论安乐死的法律地位时,了解安乐死与医生协助自杀的区别是很重要的在国际上,医生协助自杀是指医生可以开致命的药物,但病人必须负责服用的情况。另一方面,安乐死是一个卫生专业人员故意给病人注射致命剂量,以结束病人的生命。并不是所有国家都禁止这两种形式;自18世纪以来,德国就有法律医生协助自杀,但直接安乐死是非法的

比利时在21世纪初使安乐死合法化。阿尔巴尼亚是1999年首批允许安乐死合法化的欧洲国家之一,如果病人因昏迷等情况而无法同意,那么在三个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合法的,但是这项法律在国内仍然存在争议,主要是由于阿尔巴尼亚天主教会的重大影响

荷兰在21世纪初使安乐死合法化。比利时和荷兰都在21世纪初使安乐死合法化长期的,非正式的,不起诉为临终病人提供安乐死服务的医生的规则。通过建立一个合法的政策,支持者建议可以保存更好的医疗记录,医生在帮助病人自杀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护理标准

卢森堡于2008年将安乐死合法化卢森堡在2008年通过了合法化的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的法律。当时该国处于一位保守的基督教首相的统治之下,这导致对这项措施的投票非常接近,寻求自杀援助的病人必须得到两名医生的同意,并且患有晚期或慢性衰弱性疾病。在这样一个微妙的问题上,一些国家对这一问题的法律地位极不清楚。哥伦比亚最高法院在1997年通过了一项合法化的安乐死法,但这一决定从未得到哥伦比亚国会的批准。在日本,尽管有明确的禁止安乐死的法律,1962年的一项重要的法庭判决规定了医生为病人合法提供服务必须满足的六项标准。

了解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之间的区别是很重要的在讨论国际法律地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