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法旨在保护儿童不受各种行业的剥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法律,尽管这些法律可能并不总是严格执行的。这说明了试图改革长期存在的做法的一个严重问题;禁止童工并没有,不幸的是,让它消失。为了打击童工现象...
童工法旨在保护儿童不受各种行业的剥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法律,尽管这些法律可能并不总是严格执行的。这说明了试图改革长期存在的做法的一个严重问题;禁止童工并没有,不幸的是,让它消失。为了打击童工现象,各国必须在执行童工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解决导致童工现象的更大问题时,一些国家的账簿上有未执行的童工法一般来说,大多数国家认为"孩子"是指18岁以下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15至18岁之间的人可以从事"无害"劳动,有些国家对这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限制,为了确保他们的工作不影响他们的教育。一些国家还增加了一个13至15岁的"轻劳动"类别。这些年龄与国际劳工组织提倡的国际标准一致,没有一个国家是完全没有童工法的,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童工在世界许多地区都是一个主要问题,特别是在非洲、拉丁美洲,童工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是一个问题,包括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当大多数人想到童工时,他们会想到在血汗工厂工作的儿童,但儿童也会被迫在性贸易、军事、农业和家庭佣工中工作,使国际联合抵制或制裁变得毫无意义。童工法理论上保护所有这些行业的儿童,但如果有的话,这些法律可能会被漠不关心地执行。确实与童工一起参观工地的检查员通常会得到孩子们死记硬背的回答,他们接受过培训,能够回答隐藏其年龄和劳动状况的答案。

联合国于1989年提出了《儿童权利公约》为了解决童工问题和儿童普遍享有的最低权利问题,联合国于1989年提出了《儿童权利公约》,除美国外,该组织几乎所有成员国都签署了该公约《公约》的签署国必须同意打击剥削儿童的行为,提交一个委员会定期审查,并促进儿童生活在一个更健康、更安全的世界。由于这些国家中的许多国家允许严重违反其本国有关童工的法律,因此,该公约的效力值得商榷

贫困是童工的一个主要因素,因为它迫使儿童找到工作来帮助他们的家庭。在工业化国家,童工法的限制性非常强,而且它们得到了严格的执行然而,发展中国家的这些法律往往允许有更大的余地,而且它们几乎不可能得到执行。例如,文化价值观可能会促使童工成为可接受的,或者儿童可能会在父母的指导下工作,从而使他们不能被认定为童工。由于贫困是童工的一个主要因素,他们悲剧性地指出,童工的法律可能更危险,必须消除贫困,使儿童不觉得有义务工作。

制定童工法是为了防止对儿童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