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下的不动产合同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与土地和财产交易有关的协议。在民法中,该术语包括金钱和其他个人财产以及不动产。因此,承担担保债务的合同在民法中被视为不动产合同。不动产协议不必涉及为使其成为不动产合同而...
普通法下的不动产合同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与土地和财产交易有关的协议。在民法中,该术语包括金钱和其他个人财产以及不动产。因此,承担担保债务的合同在民法中被视为不动产合同。不动产协议不必涉及为使其成为不动产合同而进行的财产转让。该协议可以限制与不动产有关的行为,如承诺不在所购买的土地上建造一种建筑物。在大多数不动产合同中,都有财产或某物的承诺或实际交付,而这正是使其成为现实的原因

区分真实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前者通常需要书面形式才能生效区分真实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前者通常需要书面形式才能生效,例如,授予地役权的协议是一种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真实合同,法院通常会发现口头地役权合同无效。其他形式的要求,如证人签名,也可能要求某些类型的不动产合同有效。

不动产协议不必涉及财产转让,才能成为不动产合同共同协议被归类为不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同意转让简单所有权,即财产所有权和占有权,以商定的价格卖给买方。涉及土地的合同通常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才能生效。一些司法管辖区还规定了财产转让的时间,以便根据物权法,该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如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协议中转让的不动产为协议标的,动产是民法上不动产合同的另一种形式,因为一件东西是合同的标的。例如,一辆车的主人可能会和买车人签订一份汽车销售协议。汽车是个人财产,是合同的主体,这使协议成为一份真正的合同。另一种常见的不动产合同涉及担保债务。借款人承诺支付一段时间的贷款,在违约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要求担保债务的财产。债务本身就是一个东西,是协议的主体,因此协议被视为一个真实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