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能源,天然气在世界各地都有需求随着1938年《天然气法》的通过,美国政府得以对州际管道输送天然气的费率进行监管,这是政府试图限制天然气垄断企业市场势力的另一种方式,换句话说,这是为了保持成本在20世纪60年代,联邦电力委员会(FPC)对运往州际的天然气价格进行了监管,但不是州内交付。供应商发现,他们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向邻近地区出售天然气。因此,在外部消费地区造成了天然气短缺,因为大部分供应最终都进入了州内输送系统因此,到20世纪70年代末,联邦政府对天然气行业的监管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促进天然气的放松管制,以抵消州际供应短缺的局面,《天然气政策法》(NGPA)作为《国家能源法》(NEA)的一部分,于1978年11月颁布实施。由于需求减少,天然气价格上涨,导致供应过剩。天然气购买者被迫购买捆绑计划,包括供应和交付。FERC命令第436号法令于1985年颁布,州际管道可以选择只作为天然气供应的运输者,而不是作为天然气的卖方,天然气放松管制为居民和商业客户提供了更多的供应商选择。天然气服务继续不间断地通过原始供应商提供,但一旦客户选择了新的供应商,则会为客户节省一些成本。这使消费者在做出对他们最有利的决策时发挥作用,关于他们的天然气供应。随着天然气管制的放松,新的供应公司之间的竞争倾向于降低对消费者的价格,同时也受到控制。截至2000年,除美国外,还有许多国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了放松天然气管制的建议,加拿大、挪威、南美国家委内瑞拉和智利都朝着这个方向采取了措施,英国现在是世界上最自由化的天然气供应行业之一就欧盟而言,到2008年,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3%来自于放松管制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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