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武侠小说中,谁才是杀人最多的女魔头?

提起金庸武侠小说中的女魔头,很多人首先会想到梅超风和李莫愁,她们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歹毒无比,闻之使人胆寒。  

但若是和另一位知名度较低的叶二娘相比,她们又有点小巫见大巫啦。因为,叶二娘杀的人比她俩杀的还要多。  

可以说,叶二娘可以说是整个金庸武侠小说中杀人最多的人,当之无愧的女魔头。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可以从《天龙八部》里寻找到佐证。  

▲《天龙八部》是著名作家金庸的武侠代表作。全书主旨“无人不冤,有情皆孽”,作品风格宏伟悲壮,是一部写尽人性、悲剧色彩浓厚的史诗巨著。

叶二娘在小说中初出场时,怀里便抱着一个两三岁大的男孩(无量剑东宗掌门人左子慕的孩子),因孩子啼哭不休,岳老三心烦意乱便抢夺孩子。争夺的过程中岳老三对叶二娘说了一句话:“你每天要害死一个婴儿,却这般装腔作势,真是不要脸之至!”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叶二娘每天杀一孩童的行为,已到了令同为恶人的岳老三所不齿的地步,心狠手辣可谓至极。  

如果岳老三的话还不足以让人信服的话,那么左子慕的一番心里旁白,足可使人信服:“他曾听说‘四大恶人’中有个排名第二的女子叶二娘,每日清晨要抢一名婴儿来玩弄,弄到傍晚便弄死了,只怕这‘叶三娘’和叶二娘乃是姊妹妯娌之属,性格一般,那可糟了。”  

由此可见,叶二娘每天杀一孩并非空穴来风。如果叶二娘果真每天杀一孩童的话,那么一年她就要杀掉360多个孩童,就算梅超风、李莫愁再滥杀无辜,恐怕也赶不上这个骇人的数字吧。何况这个数字还只是一年的,要知道,叶二娘总共残杀了二十四年啊,二十四年是什么概念,如果按一年365天计算,那么24年,便是365X24=8760,这个数字是不是很恐怖,是不是很血淋淋。这还只是孩童的数字,如果加上她杀的成年人,这个血淋林的杀人记录,数字会更高。  

读到这,可能会有读者疑问了:“你从哪里知道她杀了24年,依据在哪里?”依据就在乔峰燕云十八骑上少室山的现场,叶二娘通过虚竹身上的印记与虚竹母子相认,叶二娘曾抱着虚竹说过这样一段话:“孩子,你如今二十四岁,二十四年来,我白天也想念你,黑夜也想念你,我气不过人家有儿子,我自己儿子却给天杀的贼子偷去了。我……我只好去偷人家的儿子。可是……可是……别人的儿子,哪有自己亲生的好?”从这段话中,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叶二娘偷人家孩子的时间有24年之久,杀了那么多孩童也确实有据可依。  

▲1997年黄日华版《天龙八部》经典剧照

叶二娘因萧远山偷了自己的孩子,伤心欲绝,忆子成痴,从而行恶玩弄残杀别人的孩童。虽然事出有因,有自己的苦衷,其人可以同情但其罪行却不可饶恕。自己失子,便觉得天下人都有罪;自己失子,便不容许天下人有子,其心理可见是多么的扭曲变态,有种我没儿子你们也休想独善其身的报复之心。这种母失其子所造成的报复行为,远远要比练九阴真经误入歧途的梅超风、因爱生恨憎恨天下所有男人的李莫愁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得多。因为梅、李二人虽然恶毒,但其理智尚在,不会轻易随便杀人。  

而叶二娘则不同,其一直处于神智混乱、失子之痛中,仇恨的种子早已深入骨髓,所以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都有意无意的参杂着疯狂的报复。其每天杀一孩童,已成为了她活下去的唯一支撑。假如,她一直未找到虚竹,相信残杀的报复将会继续进行,直到她死的那一刻,这个假设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可喜的是,在经历了24年非人类的生活后,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可悲的是,直到死她都不曾对自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有所忏悔,实在是令人发指。  

丢了一个孩子,引发了24年的血案,变成了最血性的女魔头。这比当年一个馒头、最近阿里内部抢月饼事件引发的“血案”不知恐怖多少倍。而血案的结局也令人唏嘘不已,少林寺方丈玄慈(叶二娘的情人)自绝经脉而死,叶二娘自刎而死,刚找到爹娘的虚竹又成了孤儿,当真是应了《天龙八部》的主题众生皆苦,一切成空。  

▲金庸画像

面对罪恶滔天的叶二娘,我们该同情饶恕她吗?如果我们动了恻隐之心,那么我们又该怎样面对那些无辜的孩子和无辜的家庭。如果我们对她恨之入骨,她原本却是个善良的普通姑娘,只因丢失孩子,才造成这样的悲剧。所以,到底该怎样评价叶二娘,是同情还是憎恨,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每个人从不同的立场会有不一样的观点。这就像对这最近火爆网络的《盛世蝼蚁》这篇文章的评论是一样的,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有何对错之分。  

让我们继续回到叶二娘这个人物身上来,设想一下,假如叶二娘从一开始便知道偷其孩子的是萧远山,或许叶二娘所犯下的罪恶就会小的多,甚至零犯罪,因为其已经知道是谁偷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所做的事情便会只有一件,那就是追凶这件事情。加上她本就是一个善良的姑娘,本着冤有头债有主的原则,即使追踪不到萧远山,相信她也不会再伤及无辜啦。  

她之所以残杀无辜,原因就在于孩子被人偷了,却不知道凶手是谁。不知道凶手是谁,就无法追寻孩子下落,无法追寻孩子下落就等于今生与孩子天人相隔。愤怒痛苦之余,无处发泄情绪,不做出出格的事情才怪。  

别说叶二娘不知道仇人是谁,才做出如此恶行,像瑛姑这样的即使知道是谁伤了自己的孩子,还是依然怨愤难平。明明是裘千仞伤了自己的孩子,明明是自己用匕首结果了孩子的性命,却依旧将责任推卸在段皇爷身上,不仅逼的段皇爷出家为僧,甚至还借欧阳锋之手欲除之而后快,可谓是有点胡搅蛮缠的味道。自己出轨在前,还跟周伯通生了孩子,哪个皇帝能受得了,不杀你就不错了。而且本来人家段皇爷也准备救你孩子,只是看到你明目张胆的秀恩来(信物鸳鸯锦帕在孩子胸口),气愤不过才袖手旁观的,你自己造成的苦果别人凭什么替你吞下。暴戾急躁、阴鸷狠毒的脾性显露无余,跟性格阴暗狠毒的裘千尺有得一比。  

▲金庸书法

假如叶二娘是瑛姑的话,依其本来善良的秉性,她不会残忍的将自己的孩子亲手杀死,不会将怨恨付诸于行动而欲杀段皇爷,毕竟自己有错在先。她会冤有头债有主的去寻找裘千仞为孩子报仇,甚至在余生忏悔自己的过往。  

假如瑛姑是叶二娘的话,以其暴戾急躁、阴鸷狠毒的本性,也许做出的恶事要比叶二娘还要多,毕竟一个敢生生将自己的孩子(当时已受重伤)残杀的人心肠是多么的狠。  

叶二娘之悲剧,是多方面造成的,我们可以哀其不幸,但我们也要谴责其恶行。毕竟,一个人有再大的仇怨再大的痛苦,也不能伤害无辜之人,即便是自己的孩子。如果将心比心,如果珍惜生命,如果敬畏生命,那么悲剧事件就会减少很多,那么暴力事件就会减少很多。  

最后,以唐僧常说的一句佛家劝善之语作为结束语:“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愿我们都存敬畏之心,哪怕对待一只弱小的蝼蚁。

历史大学堂团队作品:潘大泉

  • 发表于 2016-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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