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智为铭略小编最近经常看到这样一则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需要注意的事项提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但是,三表真的必须一致,才符合高企的申报要求吗?实际上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三表之间具有一致性,研发费用在三表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今天智为铭略小编就给大家解析下“三表”间的逻辑关系。
企业财务报表的研发费是会计口径,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只要认为是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都可以计入。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十九行(研究费用)是跟财务报表的研发费用一致的,是根据会计口径的数据填列的。但是,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是有归集口径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详列了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归集范围。高企的研发投入实际上就是来源于会计口径的研发投入,某些特定情况下有可能会等于。但大部分情况都是高企研发费用口径小于会计研发费用口径。
此处举两例进行说明: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要求: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因此,如果企业发生了100万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在账面上是列支100万,但是在高企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只能列支80万。
2、高企归集口径的其他费用是不能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20%的,但是会计口径是没有这个限制的。
因此,三表之间是会存在一定差异的,并非一致,请勿被误导。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电话:0512-68084016/68083028/68084979 拓展资料:
···································^^····································
您好,苏州新区社保局电话号码:0512-68083038; 地址:苏州市新区虎丘区狮山路17号 拓展资料: 社保有什么用?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社保如何分类? 社会保障体系一般包括:“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缴够一定年限(15年)后可以在退休(男60,女50,女干部55,特殊工种可提早办理退休)时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可领至参保人死亡。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个人负担部分.社保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一般至少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在领救助金期限内,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变动,则失业保险立即停止发放。 医疗保险:一般比例为单位10%,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个人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比例为0.8%或3%,全为单位负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方可享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
苏州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0512-68083038,地址是:高新区狮山路22号高新人才广场3楼。也可以直接登陆官网进行查询,链接地址为: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拓展资料: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8 年,是隶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2、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 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5、审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6、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7、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8、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9、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 10、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苏州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22号人才市场3层 电话:051268083038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区各类企业于2月10日起陆续复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先锋作用,助力企业做好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非公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苏州高新区特制定《苏州高新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勇担防疫责任十项行动指南》。
行动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各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复工前后及时召开一次党委(总支、支委)会,学习传达市、区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发挥党组织作用积极投身参与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具体措施。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协助企业科学复工复产,对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出部署安排。
行动二:推动成立一个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
积极争取企业负责人任工作组组长,设立工作专班,完善组织架构,专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工作组工作内容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在本单位公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在工作组中担任重要职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推动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工作。
行动三:协助制定一个防控方案
行动四:组建一个行动支部
行动五:发起一次同心“战疫”倡议
行动六:开展一次网上誓师“战疫”活动
行动七:签订一份防疫承诺
行动八:开展一次防疫健康教育
行动九:开展一轮志愿服务
行动十:开展一次心理辅导
《“两新”同心战“疫”同行——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倡议书》和《苏州高新区非公企业党员同心战“疫”承诺书》(样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倡议书”二维码
“承诺书”二维码
生命重于泰山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让党旗在非公领域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