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沈阳高企认定服 请问申请高新企业的流程是怎样?

沈阳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沈阳高企认定服务机构 高新认证的评分标准,做高新认证几乎是每个技术型技术的公司的终极目标,也是几乎每个高新企业想要为自己的企业做一个高...

沈阳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沈阳高企认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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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沈阳高企认定服务机构

高新认证的评分标准,做高新认证几乎是每个技术型技术的公司的终极目标,也是几乎每个高新企业想要为自己的企业做一个高企认证,那么高新认证的评分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高新认证的评分标准,办理国家高新企业需要考量企业的综合方面,也有一个打分标准:

高新认定评分指标满分为壹百分,达到七十分以上(不含七十分)为符合认定标准的。

(一)、核心知识产权三十分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六类: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评分细则为:技术先进程度八分;对主要业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八分;知识产权数量八分;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六分。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三十分

  科技成果转化包括:近三年与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都属于成果转化(高新申请中合同不要求备案,备案后分数会好一点)。


  评分细则为:根据转化能力的强弱评分,量化标准为技术转化项目数量,5项以上视为强,4、3、2、1、0依次递减,评分也会递减。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二十分

  评分细则制定了企业研究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有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具备科研条件,和国内外研究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人才绩效评价制度4分;建立科研转化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四)、企业成长性二十分

  净资产增长率壹十分;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


  以上就是由灯笼知识产权小编为我们整理的高新认证代理公司:高新认证的评分标准,若大家还对高新认证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知识产权顾问进行了解。


辽宁灯笼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辽宁省内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率先实行全过程辅导咨询的机构,全方位为各类企业筹划申报方案、技术性材料、财务审计、筹划科技成果转化、成长性、知识产权等指标,专注于服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工作,熟练掌握申报科技类项目流程与技巧,力求为企业带来蕞少的工作量和蕞大的通过率。


公司介绍:

辽宁灯笼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从事国内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立足于东北亚经济圈,素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的历史文化名城沈阳,现拥有52名深耕于知识产权、互联网等领域的核心员工,全国已设立13家分支机构,拥有200名+服务管家,实现基于LBS的整体服务架构。

10年经营相信能更好的为新老客户创造品牌传奇!缔造财富传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千万元。公司拥有资深律师、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组成的优秀团队,他们均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多年,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国家相关部门保持了良好、融洽的工作关系,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亿丰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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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高新企业的流程是怎样?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明细、高新技术产品利税明细、开发经费支出明细(包括研发用仪器购置明细、原材料购置、元器件购置、模具开发费、试验测试费、研发人员工资及费用等)、研发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等科目;申请服务型的还应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用户认可或验收报告。
  当年成立的公司到申请时已达到申请条件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到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四)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入网证;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的复印件;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五)知识产权方面有关证明或可说明技术来源的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专利授权使用证明、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为了帮助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交下列材料,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
  (一)市级以上科技产品和技术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二)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该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报告、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
  (三)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四)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
  (五)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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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办事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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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业务咨询电话:83671304)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审批。  
行政审批条件   第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从事以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的企业,但单纯的从事商品经营的除外:
  (一)电子信息及软件技术;
  (二)生物工程、医药技术及医疗器械;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四)光机电一体化及先进制造技术;
  (五)环境保护;
  (六)新能源和高效节能;
  (七)航空航天;
  (八)现代农业;
  (九)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
  (十)核应用技术;
  (十一)利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及其他先进制造业;
  (十二)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易、设计、投融资、外包等服务的高端服务业;
  (十三)与上述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深圳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第二条 高新技术是指符合本认定条件第一条所规定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四条规定并达到以下条件的产品:
  (一)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经地级市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
  (二)经地级市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合格;
  (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 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要从事本认定条件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提供技术服务。
  (二)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四)有销售收入的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且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应占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3%以上;尚未有销售收入的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费用支出应当占企业当年总费用支出30%以上。
  (五)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应占从业人数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服务机构。
  (六)具有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要从事本认定条件第一条规定领域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二)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四)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五)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1%以上。
  (六)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八)具有企业章程和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九)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第五条 服务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知识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易、技术出口、设计、投融资、服务外包等经营活动,以及信息增值服务。
  (二)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四)技术性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五)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1%以上。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
  (七)具有企业章程和严格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生产并经本市认定的软件企业,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按照申报程序提交材料可以核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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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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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召开沈阳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见面会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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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区工信局(科技局)联合市科技局在沈阳国际软件园召开“沈阳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见面会”,享受奖励政策支持的143家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科技局高新处介绍了我市在科技型企业培育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对去年高企认定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获得市级高企奖励的企业提出了申领要求。区工信局(科技局)就本次申领2018年度高企认定奖励的企业范围、申领程序、网络操作、纸质资料及时间节点等方面向与会企业代表进行了详细讲解,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等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解读。在最后的答疑环节,市、区共同为企业在申领奖励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一做出了解答。据统计,本次全市高企认定奖励拟拨付9370万元,我区为2390万元,占全市资金总盘的25.5%,争取上级资金额度在全市各区县中最多。

下一步,区工信局(科技局)将继续做好本次市级高企认定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认真核对企业报送信息及材料,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创业环境,为创新主体的培育工作添薪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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