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成长性指标 20分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
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
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
孫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
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
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
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
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70分以上);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
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以下为江苏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范围。 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苏州市科技局制定了针对苏州市企业的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要求,企业认定的申报范围为: 1、在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其他地区辖区内企业由各地科技部门组织申报)。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
···································^^····································
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定合成双软认定。软件企业认定后,从获利年度起,对企业的所得税按照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征收,就是前两年免收,后三年减半征收。软件产品认证是是针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的,对该企业的增值税按照17%的额定税率征收后,对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2016年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专家研讨会召开
--昆明市科技局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出台新的相关政策,7月26日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昆明召开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会上就如何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如何有效落实等方面给予具体讲解。针对新政落实,需根据各省情况在符合国家高新技术认定要求和范围下制定工作流程和要求。
为保障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8月3日,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昆明市科技局工高处和昆明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处在云南省计算机软件中心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6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研讨会”。
会议邀请到24位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在各技术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专家出席,并参与问题研讨。会上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管理部门和处室分别就高企认定相关事项发表了看法,并与参会专家开展研讨,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今年认定的各项具体申请要求和评审要求,包括研发活动认定,知识产权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定义,审计报告等具体要求。全省统一了思想,为后续企业培训,专家评审奠定基础。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