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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查策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公司开发的查策网(www.chacewang.com)平台,是国内领袖级的产业政策大数据互联网平台,以助力企业创新成长为理念,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企业提供高价值创新数据和全生命周期智能化服务系统。包含:
1、开放的数据库查询系统:包括全国3线以上城市的政策资讯、全国高企数据库、知识产权数据库、技术文献库、创新载体数据库等等,为科技企业、科技服务中介、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2、智能精准评估系统:基于政策大数据的企业智能匹配系统解决了企业面对科技政策的痛点,能够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地申报项目,让企业用好政策、用对政策,提高针对性和办事效率;
3、高企认定自助系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前模拟,借助系统自动识别错误项和风险项,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机器人导师;还可以借助系统自带的页码生成器,一键生成PDF申报材料,无需人工编写目录和页码;
4、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用户可以添加或批量导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通过系统轻松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计算知识产权的权利日期,提醒用户知识产权的状态变化,及时缴纳年费。
5、智能辅助账系统:用户可以用过导入企业明细账,研发项目等,借助人工审核,能够智能生成一套研发辅助账,精简了大量重复性工作。
高企申报平台—认准查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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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挺不错的说,你去看看就会喜欢那里的,学院坐落在东营市大王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企业林立,潍博路、东王路、东青高速公路纵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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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看就会喜欢那里的,学院坐落在东营市大王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企业林立,潍博路、东王路、东青高速公路纵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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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因居民拒交供暖费而拒绝给居民供水供电的做法是错误的,是违法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机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机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作为业主,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时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交纳有关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督促其限期交纳。如逾期仍然不交纳,物业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物业公司是维护业主环境的单位,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催缴暖气费可采用其它方式。拒绝给业主供水供电,直接侵犯业主的切实利益。供暧和供水、电是两码事。物业管理中心不给居民供水、供电,侵犯了居民用电、用水权利。 建议:向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科或工商管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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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现组织开展山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市)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高企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实行网上办理,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具体认定程序见附件1。
各市、国家高新区和黄三角农高区科技部门负责高企审核推荐工作。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每家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次。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各市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完善与财税等相关部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提倡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编写申报材料。
(三)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四)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所在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含黄三角农高区)科技部门提供1份纸质申报材料以备审核留存,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附件2至8。各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含黄三角农高区)科技部门于受理截止日前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9)(各一式四份)报送省科技厅,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11室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0531-66777329、66777331
省财政厅税政处 0531-82669724
省税务局所得税处 0531-85656277
各市(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0。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5.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6.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8.中介机构声明书
9.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10.各市(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doc
5.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doc
6.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doc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
8.中介机构声明书.doc
9.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10.各市(高新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doc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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