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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科〔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落户奖励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高企证书有效期内的高企且已完成落户备案登记(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1)。
2.必须是2017年2月16日后首次落户本区的高企;不包含在2017年2月16日之后迁出本区后又迁入本区的高企;不包含在黄埔区内复审通过的高企。
3.工商和税务征管关系必须已变更到本区,且企业实际办公、经营、研发场所等均在本区;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企业,还必须在区统计局办理完成相关入统手续;属于跨省市迁入的,必须已经办理完成高企整体迁移变更手续。
4.如果企业是通过招商公司、区级孵化器管理单位或多个招商单位迁入本区的,企业指定一家为招商单位,提交唯一的《项目授权委托书》(附件2)。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高企首次落户本区的,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可获得40万元落户奖励;落户3年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间
(一)注册账号
企业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忽略此步骤)
(二)一体化服务系统申报(9月27日-9月30日)
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账号通过后,申请人使用此账号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提交网上申请。选择“在线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资金-立即申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相关信息。
(三)网上审核(10月8日-9日)
我局收到企业申报信息后,根据申报条件要求,集中安排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政策兑现系统申报及递交纸质材料(10月10日-11日)
初审通过的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附件3),并准备附件材料,通过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提交网上申请。
“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企业双面打印并无线胶装1式1份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连同《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和《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递交到政策兑现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五)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埔科〔2019〕37号),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的企业实行现场核查,各相关企业应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工作。企业对现场提供的材料及现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现场核查仅安排一次,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材料。对不配合现场核查工作或核查结果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我局将不予受理此次高企落户奖励;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提请上级科技部门对企业的高企资格进一步核实处理。
(六)区科学技术局批复企业申报材料
我局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批复并公示通过名单。
(七)企业办理拨款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按要求提交拨款申请材料,办理政策兑现手续。
四、需要准备的资料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政策兑现系统下载)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政策兑现系统下载)
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附件3)
4.高企证书
5.工商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6.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纳税证明
9.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模以上企业提供)
10.承诺函(附件4)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一体化服务系统申报期间如遇申报相关系统问题请联系:欧工,13148900669,QQ:953601294
(二)关于提供统计关系证明材料:
1.规模以上且已办理入统手续的的企业需提供的入统证明材料为: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公章确认。
2.达到规模以上但未办理我区入统手续的企业不在此次奖励申请范围内。
(三)企业及招商单位应认真核对申请材料,申请事项受理后,不接受事后补充、修改材料。
(四)申报企业应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核查现场人员、场地、设备等要素的真实性负责,不轻信中介的许诺。企业一经被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企业的高企落户奖励申请资格,并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服务电话:83491565,83491558。
区科学技术局地址及联系电话: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4室;82111944,82118225。
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82114062。
附件:1.已备案企业名单
2.项目授权委托书
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书(2019年度)
4.承诺函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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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不是的。办理“新企业认定”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1)信息技术领域,如电子商务企业;(2)生物与新医药领域;(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与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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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企业情况 第一,要看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企业认定的重点领域的范围,如果企业本身就不属于其范围,那么其它条件满足与否就无关轻重了; 第二,要看企业成立的时间是否满足相关政策的要求,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需要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三,企业是否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如果企业不具备核心知识产权,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不过从生产饲料的企业来看,我们可以知道,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现代农业技术的范畴,更小范畴属于新型畜禽生物兽药和生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及生物饲料等。 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生产饲料的企业是可以申请高新企业认定的,但是,也比较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7个条件,具体可以登录天拓力行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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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申请高新认定要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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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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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方案》(石高管字〔2017〕46号)文件,对2019年度在高新区首次完成评价入库备案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前220家)给予3万元资金补助,对2019年度上半年在高新区首次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其他2019年首次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于2021年发放补助资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此次申请资金补助的企业请于5月26日前到长江大道89号高新区管委会(南院)西侧金融中心一楼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份,
②近期纳税归属地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份,
注:提交材料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纳税归属地证明原件,以便核实真伪,复印件上交,原件退回。
联系人:张羽 程洪涛
联系电话:0311-85385701 0311-85093609
附件:
1.纳税归属地证明(模板)
2.2019年度首次备案国科小企业名单(入库编号前220家)
3.2019年上半年高新区首次认定省科小企业名单
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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