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搞定审计全流程——审计的要素之审计 审计报告是什么?

一张图,带你从0学审计。大家好,欢迎来到我们课程的第二章“一张图搞定审计全流程”。在上几节课中,老师给大家介绍了审计要素中的前四个要素:三方当事人、财务报表、财务报...

一张图搞定审计全流程——审计的要素之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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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带你从0学审计。大家好,欢迎来到我们课程的第二章“一张图搞定审计全流程”。在上几节课中,老师给大家介绍了审计要素中的前四个要素:三方当事人、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审计证据。

今天我们要学习第五个要素也是最后一个要素:审计报告。就像汽车制造业企业要向客户交付整车一样,注册会计师既然收取了客户的审计费最后也需要向客户交付工作成果,那就是我们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能够提供合理保证程度的意见。

那审计报告长什么样呢?老师从上交所下载了贵州茅台2016年的审计报告,以此为例子为大家讲解一下审计报告。

很多人可能存在误区,觉得大型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可能长达百页,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审计报告一般都是1-2页,最长一般不会超过3页,请大家千万不要把审计报告和后附的财务报表及附注混为一谈,我们在审计的要素之三方当事人中就提到了:按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是管理层的责任,所以后附的财务报表及附注都是管理层的,只有前面1-2页的审计报告正文才是属于注册会计师的。

标准的审计报告其实大多数都是标准的格式条款,需要注册会计师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很少。首先审计报告要1)标题,名字就是审计报告;2)收件人,以上面这份报告为例,收件人就是贵州茅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那这是不是就代表这份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只有全体股东呢?不是的,我们前面的课程中已经提到了注册会计师无法识别所有的报表预期使用者,在上市公司审计实务中,一般就是以XX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报告的预期使用者。3)审计意见:包括正文第一段和最后一段。4)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主要体现在注册会计师责任中的三段话。5)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6)注册会计师的责任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报告,在茅台的审计报告中就不存在)。8)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9)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10)报告日期。

那么到这里,我们对于审计的五要素的讲解就结束了。这五要素将贯穿我们审计学习的始终,在后面章节的学习中,像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要素仍然会反复出现,这就需要大家不断温故知新,跨章节地归纳、记忆。今天的课就到这里了,我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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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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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是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出来的问题作出的报告。一般分为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等类型,但报告基本分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处理处罚决定、审计建议等几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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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详细的回答你吧: 1.因为你经营的是涉及到卫生方面的东东,所以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大概的费用在2000-3000元 2.又因为你是一个店面,所以需要办理环保审批,大概的费用在2000-3000左右。 3. (1)如果你是注册公司的话,以注册10万为例:需要的工本费大概是590 元。(包括:登记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工本费,执照正副本工本费,验资费用,刻章费用) (2)如果你是做个体的话,大概的费用为20元左右(执照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4.这个我不是很确定,不过可以给你提一下: 可能需要再做一个特种经营许可证之类的。不过没准不需要。 我能帮你的就是这些了。 更详细的你可以到工商局去问下。我说的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除了第四点不敢确定,其他都是肯定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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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报审计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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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报审计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汇总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8日

转载自:中注协发布的《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二期)》(节选)

 

截至2018年4月30日,40家事务所共为350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沪市主板1407家,深市主板472家,中小企业板907家,创业板717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345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6家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7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3450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3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4月30日,25家事务所对5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家事务所对3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宏达矿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涉及诉讼纠纷案件(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所述,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已收到法院送达的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资料。其中4个案件宏达矿业为共同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11,750万元;2个案件宏达矿业为单一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6,450万元。上述6笔借款,借款主体均指定了收款人。经宏达矿业内部自查,公司内部未提交过这些借款协议的用印审批,也未查见用印记录;未发现公司收到上述借款并进行会计处理。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所述,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浙江法院公开网上查询到的信息显示,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涉及其他6起案件纠纷,宏达矿业表示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资料。

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通过网站查询了解到的其他案件信息有限,无法得知其他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诉讼纠纷的真实性、准确性,宏达矿业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前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新日恒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新日恒力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公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博雅干细胞失去控制,未将博雅干细胞纳入2017年合并范围,致使新日恒力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成果未包含对博雅干细胞的投资损益,同时也影响了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准确计价。

3.*ST新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如附注十二、6所述,2017年12月31日,新亿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30,000.00万元系2017年分别与天津启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启运”)、日照紫峰货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紫峰”)、天津中宇乾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乾坤”)签订采购合同,且分别支付了5,000.00万元、9,000.00万元以及16,0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采购款,由于已预付采购款但长期未执行合同,故期末转至其他应收款所形成;以及2016年度未收回深圳市中盛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利创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巴克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合计为3,566.40万元转为其他应收款;上述款项新亿股份公司仅能提供与该等交易相关的合同、付款凭据及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支付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等交易的真实性、期末应收票据形成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性以及该等债权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资金。

2)如附注六、注释5、附注十二、6与附注十二、11所述,2017年12月31日,新亿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的53,925.00万元系由应收上海聚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聚赫”)、乌鲁木齐震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北商贸”)、乌鲁木齐鹏程旭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旭”)及新疆中酒时代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酒时代”)四家公司的款项构成。根据2017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和执行协议书(2017)新31民初50号、(2017)新31民初51号、(2017)新31民初52号、(2017)新31民初53号、(2017)新31民初54号、(2017)新31民初55号以及执行协议书,向新亿股份公司退还款项58,561.63万元,包含53,925.00万元本金以及4,636.63万元利息等,新亿股份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中鹏程旭、震北商贸、中酒时代、上海聚赫,合计为53,925.00万元以喀什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韩真源)91.95%股权所对应的资产作为抵偿,以上股权所对应的资产均向金融机构进行了抵押,股权转让前韩真源的债权债务均由被告陶旭、陶勇负责,以上资金支付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以及以韩真源91.95%股权对应的资产抵偿公司债权本金及利息共计58,561.63万元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等交易的真实性、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3)如附注六、注释23所示,2016年度新亿股份公司分别与乌鲁木齐震北商贸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因不能执行上述合同,新亿股份以票据等方式收回退还预付货款50,420.00万元,另外收取资金占用补偿费2,800.00万元(含税)计入其他应付款,2017年度将上述款项扣除税费后确认2017年度2,633.18万元的营业外收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上述交易的真实性以及该款项是否属于关联方往来。

4.信威集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海外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所述,信威集团公司对与海外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于2017年12月31日,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84,945.8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87,254.62万元。该等应收账款形成与买方信贷模式有关,款项的收回取决于信威集团公司的担保能力。我们未能获取管理层对该等款项单项进行减值测试的测试记录及相关资料,无法预估信威集团公司在何时具有买方信贷模式下的担保能力,因此,我们无法确认与海外项目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与买方信贷担保相关的或有负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所述,信威集团公司为海外项目运营商或其股东提供质押及保证担保,于2017年12月31日,相关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409,397.61万元。该等担保与买方信贷模式有关,担保的解除取决于境外贷款方的还贷能力和相关海外项目的盈利能力。我们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评价信威集团公司是否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或有负债有关的义务是否符合确认负债的条件,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5.*ST天化。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泸天化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经营亏损,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136,636.21万元,已资不抵债。泸天化母公司、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泸天化尚未披露具体的重整计划草案,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泸天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6.全新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1)所述,全新好公司存在五起重大的未决诉讼与仲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等未决诉讼与仲裁对全新好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7.盈方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方微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从HIGH SHARP ELECTRONIC LIMITED(以下简称“HIGH SHARP”)收取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4,211.89万元,计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3,561.89万元;盈方微考虑了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相关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判断HIGH SHARP应收款项可收回性低,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财务报表附注四、11所述方法,扣除HIGH SHARP关联公司深圳高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650.00万元后,对该笔应收账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3,561.89万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证据无法判断盈方微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是充分、适当的,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对上述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8.斯太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述,斯太尔公司使用1.3亿元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因斯太尔公司对该信托计划不能施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斯太尔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向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了“关于提请赎回信托计划暨收益分配的申请”并于2017年9月4日取得了投资顾问“同意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斯太尔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该信托计划一年期年化8%收益即10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该项信托投资于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反映的账面价值1.3亿元。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尚未收到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斯太尔公司没有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也没有提供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性评估的充分的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访谈了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相关负责人未配合我们的访谈,我们无法对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无法就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收回性及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9.神雾节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上市公司本年度对印尼大河镍合金有限公司确认海外设备销售收入43,396万元、对大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工程设计收入12,239.50万元。印尼大河镍合金有限公司、大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我们未能获取业主履约能力改善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经济利益能否可靠流入及收入确认的恰当性。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08,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为预付湖北广晟工程有限公司22,000万元、上海迅度实业有限公司13,050万元、上海领程贸易有限公司12,900万元、南京恒荣电气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513万元、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7,964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的实际用途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上市公司与该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10.*ST圣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32,圣莱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投资”)2017年度投资收益-2,015.65万元,无法获取投资可研报告、投资损益决算报告、投资损失分配决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损失确认的准确性。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九、注释5、(7)其他关联交易,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联合影视投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为1,322.00万元,上述联合影视投资项目正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等交易减值情况的准确性。

11.晨鑫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信托计划投资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7所述,2017年10月18日,晨鑫科技公司的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鑫互联公司”)和壕鑫互联公司的子公司喀什壕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壕鑫公司”)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公司”)签订《国通信托-聚恒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分别认购6,000万元和10,000万元信托产品,在合并财务报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该信托计划全部由壕鑫互联公司、喀什壕鑫公司认购,计划期限为24个月,信托资金用于向力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中租赁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该项贷款未设置抵押或担保条款。晨鑫科技公司对该笔投资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信托计划投资,虽然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资金流水、函证、工商登记信息查询等审计程序,但是由于不能取得国通信托公司相关贷款合同及力中租赁公司相关财务资料,我们无法确定该信托计划投资会计处理的恰当性以及款项的可收回性。

2)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应收款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9和附注十三、1所述,2017年9月5日,晨鑫科技公司与控股股东刘德群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晨鑫科技公司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刘德群,刘德群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2017年11月17日,晨鑫科技公司收到首期款项8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刘德群尚欠晨鑫科技公司资产收购款本息合计折现值72,508.59万元(其中:本金75,641.18万元,折现值70,889.72万元;利息1,776.31万元,折现值1,618.87万元),协议约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2018年3月12日,晨鑫科技公司收到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发给大连证监局的“关于晨鑫科技董监高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报函”传真件,获悉刘德群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因刘德群被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无法对其执行函证和访谈等审计程序,且其所持晨鑫科技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冻结,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了解刘德群的财务现状、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并据此判断应收资产转让款的可收回性。

12.未名医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8所述,未名医药持有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兴”)26.91%的股权,能够对北京科兴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17年度确认对北京科兴的投资收益,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08,577,443.68元。北京科兴主要股东因公司重大发展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层未能按时改选,公司在2018年4月17日出现非正常管理混乱事件,财务资料、财务数据被恶意转移出公司。我们进场审计时只获取了北京科兴的财务报表及部分电子财务数据,基于此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对报表和财务数据进行了分析性复核,并通过上年度北京科兴的财务报表未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异比较,根据上年审计时了解的北京科兴会计人员的核算水平以及财务管理水平,判断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差错可能性大小。我们与北京科兴本年度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执行了银行询证审计程序、与北京科兴董事长进了当面沟通、与北京科兴财务经理进行了当面沟通、与北京科兴本年度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人员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均未获取北京科兴财务报表有重大不真实迹象的信息。北京科兴的审计报告在本报告报出日尚未出具,我们未能全面充分接触北京科兴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名医药确认的2017年度对北京科兴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13.民盛金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民盛金科公司2016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金融公司),形成商誉119,389.24万元,民盛金科公司2016年末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结论认为无需计提商誉减值。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无法对民盛金科公司2016年末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作出准确判断。因此,我们对民盛金科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上期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存在影响。

2)民盛金科公司2017年度与山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跃矿业公司)、山西易佳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佳易贸易公司)开展供应链业务和保理业务,其中:对龙跃矿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为4,090万元,毛利908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15万元;对易佳易贸易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521万元,毛利1,078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250万元。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就民盛金科公司与龙跃矿业公司、易佳易贸易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由此可能对民盛金科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4.鸿特精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鸿特精密分别于2017年3月和4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特普惠)、广东鸿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特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鸿特普惠、鸿特信息绝大部分撮合的业务通过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团贷网)(关联方)平台实现。鸿特普惠、鸿特信息与东莞团贷网一起为借款人与投资人提供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由于东莞团贷网尚未完成备案,没有纳入到鸿特精密,业务具有不完整性。

鸿特信息2017年通过现金方式收到的税后收入92,123,054.77元(其中:线上收入53,261,180.62元,线下收入38,861,874.15元),占鸿特精密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3.14%。针对此部分收入,我们通过核对合同台账、现金日记账;抽样核对服务费合同、期后盘点现金等方式,证实收款金额与账面记录一致,但无法准确判断所收款项是否来源于借款客户。

15.*ST准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上市公司2015年度因时任董事长、原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未经审批将公章带出用印,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违规担保事项,上市公司已对外披露并经法院一审判决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共计2,603万元(详见附注十一\(一))。我们无法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因上述原因还存在其他未经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6.中润资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1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山东安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资产)股权及债权转让款人民币36,930.00万元,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4,772.0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158.00万元。安盛资产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2017年10月24日,经中润资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中润资源公司与安盛资产签署《商业物业抵顶转让价款意向书》,安盛资产拟以其所属公司持有的商业物业抵顶所欠公司款项。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与安盛资产签署商业物业抵顶债权正式协议。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安盛资产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安盛资产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2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公司应收齐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置业)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2,932.23万元,按照账龄计提坏账损失人民币22,932.2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齐鲁置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经司法查封担保方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部分房产,但受异议的提出情况、相关不动产的实际归属等情况制约,尚无法合理预计可收回的债权金额。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应收齐鲁置业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齐鲁置业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3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润资源公司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8,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2,273.60万元,按照账龄计提坏账损失人民币5,227.36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等审计证据,如函证、李晓明资产偿付能力、偿还计划可执行性的相关资料等,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

17.中弘股份。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我们对中弘股份公司四家重要联营企业Asiatravel.com Holdings Ltd、天津世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中商研如意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十五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由于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中弘股份在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支付给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61.5亿元股权转让款,我们对该项交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对该事项对应的预付账款进行调整。

3)2017年10月中弘股份公司旗下NEO DYNASTY LIMITED承债式收购ABERCROMBIE & KENT GROUP OF COMPANIES, S.A.,收购成本为2,784,334,853.46元,持股比例为90.5%,合并成本大于所享有该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形成商誉2,161,742,627.23元;中弘股份公司无法就AK公司合并形成商誉,提供估值测算依据,我们无法获取关于商誉减值获取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8.獐子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獐子岛公司2017年发生净亏损7.26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15.73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9.78%,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按速动资产口径计算营运资金缺口12.12亿元,消耗性生物资产大量核销,期末结存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净值较上期末下降64.94%,每股净资产仅有0.49元。獐子岛公司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獐子岛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示的其他事项,仍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獐子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未充分披露。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獐子岛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连调查字[2018]001号),决定对獐子岛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獐子岛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19.凯瑞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如凯瑞德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凯瑞德公司应收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置出纺织资产包款项32,724.61万元,凯瑞德公司按照账龄组合对其计提坏账1,636.23万元。为保证凯瑞德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凯瑞德公司董事长张培峰先生先后对收回置出纺织资产包款项做了担保,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实际履行其承诺;我们实施了函证、访谈、与管理层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收到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对此应收事项的回函确认;2018年4月25日,凯瑞德公司董事长张培峰先生以凯瑞德公司债权抵顶方式和现金方式代为支付承诺担保款项合计5,001.0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应收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置出纺织资产包款项27,723.61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凯瑞德公司管理层就剩余应收款项未来可收回性的评估依据,我们也未能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未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项目作出调整。

2)如凯瑞德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凯瑞德公司商誉账面原值19,920.15万元,商誉减值2,376.88万元。凯瑞德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中有19,807.37万元系购买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由”)100%股权而形成,我们对该部分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关注。2017年度屹立由未完成业绩承诺。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凯瑞德公司管理层没有提供对屹立由未来业务净现金流评估的充分证据,因此我们未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商誉减值准备项目做出调整。

3)我们对凯瑞德公司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诉讼和索赔等事项实施了检查、函证、与管理层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尚未取得凯瑞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询证函回函。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凯瑞德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及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20.云投生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云投生态公司南充分公司财务报表反映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3,700,539.13元、负债总额138,256,631.24元,2017年度亏损-3,455,557.89元。由于南充诉讼案件的影响,云投生态公司南充分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未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我们无法对其财务报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21.超华科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超华科技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10所述,超华科技对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信”)的长期股权投资2017年年末余额为1.96亿元。因贝尔信2017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高层管理人员不稳定,我们对其未来能否持续经营难以判断,无法合理确定上述事项对超华科技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22.蓝丰生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可收回风险

如财务报表附注5-05所述,蓝丰生化持股5%以上股东、蓝丰生化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宇,违规将方舟制药银行资金划转至与王宇相关的单位或自然人账户,形成对蓝丰生化资金的违规占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35,685.63万元。2018年3月下旬,蓝丰生化发现了上述事实后,正采取包括对王宇及其亲属名下资产进行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以及要求王宇配偶和王宇控制的企业代偿、承诺、保证担保等措施追讨王宇违规占用资金。经蓝丰生化粗略评估,有关追讨措施涉及的资产变现后可以基本覆盖王宇违规占用的资金。蓝丰生化预计相关资金追回的可能性较大,对王宇违规占用资金按照违规占用资金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1,784.28万元。

由于王宇自2018年1月中旬起至目前因配合有关部门对其个人其他不相关事项的调查而无法联系,其本人及亲属名下资产质量有待核查认定,且资产能否快速变现及变现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就蓝丰生化应收王宇违规占用资金实施函证或替代程序,以对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项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2)闲置固定资产的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5-12所述,蓝丰生化的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因环保整改、产品销路等原因,原生产DCB产品的生产设备闲置。该等闲置生产设备存在减值迹象,宁夏蓝丰拟进行技术改造以减少闲置损失。截止2017年末,该等生产设备账面价值4,192.44万元,蓝丰生化未对该等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蓝丰生化提供了对宁夏蓝丰闲置的固定资产拟进行技术改造的初步方案,但尚未能提供技术改造的具体计划、预算和实施方案,亦未对技术改造可能涉及的淘汰设备进行清查认定,因此,我们无法就宁夏蓝丰闲置固定资产的可收回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对该等固定资产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

 

23.加加食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所述,加加食品公司存在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其中,2017年度公司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55,01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未通过公司已承兑金额26,000.00万元,尚未承兑金额29,01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根据相关经办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金额约8,800万元。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就加加食品公司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的具体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4.盛运环保。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

如附注十一、5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关联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盛运环保公司资金21.59亿元,盛运环保公司对此款项计提了2.34亿元坏账准备。2018年4月2日,盛运环保公司控股股东开晓胜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开晓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盛运环保公司全部股份给新苏集团,转让价格拟定为13元/股。2018年4月23日,开晓胜签署承诺,“将转让盛运环保公司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盛运环保公司被关联方公司占用的资金,不足部分由开晓胜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企业资产或股权处置所得弥补。”2018年4月23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开晓胜签署《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重组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根据盛运环保及乙方(开晓胜)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重组及债务重组的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机构合作,为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推进本次重组进程。”根据上述协议及承诺,开晓胜所持盛运环保公司股份180,738,400股按协议转让价格13元/股计算并扣除转让税费、质押担保款项后,预计将获得11.85亿元资金用于偿还关联方占用资金,剩余的9.74亿元,开晓胜承诺由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企业资产或股权处置所得弥补。

截止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开晓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企业资产或股权做出合理的估值,目前无法判断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9.74亿元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进而无法确定盛运环保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足,因此我们无法对相关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2)对外担保损失

如附注十一、6 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截止2017年12月31日, 盛运环保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担保22.81亿元,为其他单位借款担保1亿元,共计23.81亿元,(其中:承担回购义务7.40亿元,保理业务1.12亿元,担保15.29亿元),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担保债权人已起诉要求盛运环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2.28亿元,已逾期未起诉的担保金额为7.70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盛运环保公司在2017年度对债权人已起诉的担保借款计提预计负债2.28亿元。开晓胜承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企业资产或股权处置所得弥补盛运环保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剩余部分,先行赔付由于盛运环保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已逾期未起诉的担保借款7.70亿元对盛运环保公司可能造成损失的金额进行合理估计,也无法对实际发生担保损失后,开晓胜承诺的用于先行赔付由于上述担保对盛运环保公司造成损失的金

  • 发表于 2020-11-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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