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年度终结,既要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又要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出具税务鉴证报告,即税审报告。审计报告和税审报告,对外行人来说很容易混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者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香港审计报税
什么是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基于上年的业务对公司财务报表作出专业的调整,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他的结果代表公司真正的财务成果,也称为财审报告。
审计报告作用十分广泛:企业年检、银行贷款、高新企业认证等都需要审计,具体审计按照部门规定执行。
什么是税审报告?
税审报告是针对税法和会计法的差异,对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的报告,是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确认亏损与盈利,对企业账务处理及纳税情况进行审查,纠正和调整纳税申报金额的一项业务。
税审报告具有弥补亏损,减少税款支出、转嫁税收风险、减少税务检查风险等作用。
那么,审计报告与税审报告有哪些区别呢?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出具报告的主体不一样,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而出具年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是由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的;
其二,报告的使用部门不一样,审计报告的使用部门不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还会向相关的主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外汇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提供,而税审报告仅提供给企业的主管税务部门就可以了;
其三,审计的范围,内容不同,出具审计报告时要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并获取充分而必要的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包含了对企业相关流转税及企业所得税项目的审计,而税审报告只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单项的鉴证,包括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调减项目,适用税率以及已交未交情况。
其四,出具审计报告与出具税审报告的工作方法不一样,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时,要获取大量充分而必要审计证据,如往来款项询证,实物资产盘点等等。而税审报告主要以审核、测算相关涉税会计记录为主。
企业在年终,同时要出具审计报告和税审报告时,由于两种报告有以上区别,又是由两个不同的受托方来完成,企业要注意的是两个报告相关部分结论的一致性,以保障企业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
哪些企业需要做审计报告: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自然人独资企业或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外资企业;
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5、长期欠债或做亏损的企业;
6、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7、注册资本实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缴齐的公司;
8、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哪些企业需要做税审报告?
1、企业当年亏损较大,以后年度需要弥补亏损的,则当年度需要出具税审报告;
2、企业账务处理可能有问题,企业不放心,也会选择税务师事务所出税审报告;
3、企业会计核算没有问题,但当年增值税税负较低,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此时企业可以考虑出税审报告;
4、企业三年连续亏损,税务局通知企业出具三年的税审报告,因受纳税评估约谈等等原因,税务局通知企业出税审报告;
5、企业当年有利润,但利润太低,与收入和资产不配比,或企业有较多的逃税行为,为了税务安全,怕被税务检查,会主动选择做税审、年审做账零申报;
6、企业当年有利润,如果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则弥补亏损的当年及至以前年度有亏损需弥补的年度中间的每一年均需出税审报告;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现在的营业执照施行网上年检,需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步骤: 1、在百度搜索红盾信息网(我以东莞市为例),进入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页面 2、拉下来找到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网上年检 3、在网上年检系统的页面,输入注册号,日期,密码(每年第一次登陆进去是没有密码的,登陆进去后再进行设密码)和验证码 4、进入到年检报送系统,点击报告书填写。(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前置审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逐一点击打开直接保存,非公制党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填,有就填数字,没有就填0再点保存。经营情况根据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报表来填。如果是自然人独资企业,审计报告情况根据事务所给你的审计报告来填,(代表或代理人)如果是法人自己去不用填,如果不是法人本人,就把谁去年检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填上去。填完后直接保存再点报送工商初审。 5、初审资料发送到年检系统上去后,一般过两个工作日结果就会出来,重新进入到结盾网输入注册号,日期,密码和验证码 登陆进去,把初审通过的报告资料下载打印出来。 6、把打印出来的资料需要盖章的盖上章,委托代理人要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上去,法人本人签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拿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年检就可以了。
···································^^····································
1、注册外资公司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港币; 2、保税区企业不得低于200万港币;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申办流程 企业设立申请或立项报告——外资局批准证书——环保批文——企业预赋码——工商营业执照——税局国税地税——企业代码卡——公安局印章——银行基本帐号——办理外汇登记证——办理海关登记证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推动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 号)、《东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东府办〔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东莞市2019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请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名单分两部分,其中,属于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须按标准流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由市生态环境局评估验收;属于鼓励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可按简易流程或标准流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估验收。企业编制审核报告格式请参考附件。
二、名单内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自行开展或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填写《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回执表》,按名单类别报送至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须附上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内企业须在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由相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三、名单内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并取得一定的绩效后,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属镇街的第三方验收机构和登陆“服务平台”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免费,各评估验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验收专家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第三验收方机构见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机构待招标确定后再另行公布。
四、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应明确分工,及时将本通知送达相关企业,并对辖区内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其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及完善“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各流程操作。
五、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的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投入较大,且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明显的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和称号。
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是落实《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清洁生产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联系方式按附件6《园区、镇(街)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联络回执表》格式于4月12日前分别反馈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环保局辐射科技科OA邮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市清洁生产工作,企业在审核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园区、镇(街)或市对应牵头部门反映。
附件:1.东莞市2019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指南
3.广东省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指南
4.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回执表
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机构名单及分工
6. 园区、镇(街)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联络回执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4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刘杰军,电话:26988212、13612726766;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彩琪,电话:23391208)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长按二维码咨询加入政府项目申报群
lianke-editor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