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证券是指公司在清算或解散时发行的具有优先受偿地位的金融工具。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由债务证券和权益证券组成。典型的公司结构可能包括各种债券-或不同到期日的债务,或到期日-优先股,以及普通股。公司发行的...
优先证券是指公司在清算或解散时发行的具有优先受偿地位的金融工具。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由债务证券和权益证券组成。典型的公司结构可能包括各种债券-或不同到期日的债务,或到期日-优先股,以及普通股。公司发行的大多数证券的优先权地位可以按照其优先级的升序排列如下:债务证券,优先股,最后,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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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拥有企业的普通股股东不同,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公司债券被称为优先证券,因为公司在法律上有义务向这些证券的持有人支付年息,当债券到期或到期时,必须偿还债券的本金。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公司的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只有在债券持有人的所有债权都得到满足后才能得到偿付。许多公司发行各种级别的高级证券,公司发行的一些债券由公司的实物资产作为担保或抵押。公司发行的某些债券也可以分为次级债券和非次级债券,尽管它们仍然可以被视为次级债券作为与公司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的债权相关的优先证券,次级债券比其非次级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的债权次级或次级一般来说,当投资者购买公司发行的高级证券时,他们会要求一个与所承担的风险相称的回报率。一个公司发行债券必须支付的特定年利率将取决于该债券相对于先前发行的其他高级证券的从属程度。一般来说,优先地位较低的债券必须支付较高的利率,以补偿投资者的额外风险。通常,公司与其高级非附属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合同或契约协议要求公司保持优先地位。公司随后发行的任何债务证券都将低于这些非附属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通常被定性为优先股。在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此外,公司必须首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然后才可股息可以用普通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