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伦斯土地登记系统是19世纪在南澳大利亚发展起来的。最初的注册土地概念始于19世纪的澳大利亚。先生罗伯特·托伦斯是南澳大利亚州的殖民地财政部长和注册官,他提出了改革土地登记制度的想法,以确保财产所有人对其土地的所有权是准确和合法的,它为其他司法机关制定类似的法律提供了基础和启示。到今天,登记土地通常被称为"Torrens土地"。美国许多州使用托伦斯土地的概念。登记的所有权的好处是很多的。土地已登记,州政府保证土地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潜在的文书或记录错误。此外,土地所有权上标注的边界也保证是正确和准确的。如果对财产设置了留置权,已经登记的土地所有权所有人也有权获得自动通知。有些州还为使用登记的土地选择权提供额外的保护或利益。例如,在俄亥俄州,登记所有权不受不利占有权主张的保护。反向占有是一个法律概念,有时被称为"非法占有者的权利"当一个人长时间占有财产并证明该财产是他或她的财产时,可提出反向占有;当土地所有权登记时,不论他或她是否拥有该财产或该财产的一部分,他或她不得主张反向占有,任何时间。当土地所有权转让时,在转让给新的所有者之前,通常会使用私人产权保险公司检查所有权。尽管政府保证登记的土地准确无误,贷款人可能仍然需要私人产权保险公司。产权保险公司会追踪土地的所有权,以确保它是一个明确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可能不会检查诸如边界是否准确之类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登记您的所有权是有价值的。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