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向法院提出的一项法定债权,表明债务人的财产清算后有权获得分配的资金,必须向任何已知的债权人发出通知,让他们有机会用索赔表格作出回应。作为破产程序的一部分,法院会处理这些债权表格,以...
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向法院提出的一项法定债权,表明债务人的财产清算后有权获得分配的资金,必须向任何已知的债权人发出通知,让他们有机会用索赔表格作出回应。作为破产程序的一部分,法院会处理这些债权表格,以建立一份对遗产有债权的人的名单,并确定他们在分配资金时的优先权。

在债务人提交破产申请,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分配某人的财产。这份文件也被称为债权证明。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破产索赔,或者在清算过程中失去了从遗产中收回资金的机会。法院规定了期限,并在发给债权人的通知中提供了信息。在一些地区,人们还必须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刊登有关案件的信息,以便债权人能够及时提出债权,以确定最后期限破产包括有关债务的信息,包括债务的用途、金额以及债务是否已被出售或转包给索赔人。法院的违约行为是接受债权,将债权人列入应得到赔偿的人名单中。在破产中质疑债权是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将召开一次单独的法庭会议来听取细节,法官将决定是否应该支持或驳回该债权。债务人可以声称债务已经得到解决,并提供证据,例如让法院驳回该债权。在破产案中,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估价。这将是决定如何支付索赔的依据债权人按债务种类和优先权排序,优先权高的债务人最有可能收回全部债权。在财产清算和资金分配后,清算未清偿的债务将作为破产的一部分予以注销。有少数例外情况;有些债务可能会在破产过程中持续存在,尽管程序可能会给债务人一个短暂的宽限期,然后才必须重新开始偿还债务。破产的债务人应仔细检查对其财产提出的任何债权。有时会犯错误,如果债务人在破产时没有对债权提出异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可能更难反驳。债务人应该研究和核实所有看起来不熟悉的债务,或者那些有错误细节的债务,比如错报余额。如果破产债权似乎无效,那么有必要提出异议,拒绝或调整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