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是起源于英国的一种文学体裁,流行于17世纪末到18世纪。许多人认为爱情小说早于小说,也许促成了浪漫小说。就像浪漫小说一样,爱情小说后来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文学体裁,这种类型的小说关注浪漫的情感和性的爱。 爱...
爱情小说是起源于英国的一种文学体裁,流行于17世纪末到18世纪。许多人认为爱情小说早于小说,也许促成了浪漫小说。就像浪漫小说一样,爱情小说后来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文学体裁,这种类型的小说关注浪漫的情感和性的爱。

爱情小说可能是浪漫小说的前身。在他们的作品中,作家们探索了两性关系、情感欲望和浪漫情境的苦难。通过他们的主题,作家们对诸如欺骗、欲望、忠诚、纯真和婚姻等问题进行了评论。

英国催生了爱情小说。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多数爱情小说作品都遵循相同的基本情节,对浪漫关系持同样的态度,这种小说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程式化的体裁。这些作品大多以爱情和浪漫的故事开始,以关于痛苦和浪漫关系的心碎故事结尾。这种类型的出现可以看作是某种评论,论17世纪和18世纪英国的性别关系。爱情小说主要是由女性为女性读者而写的。女性可能是唯一阅读这类小说的人,当然也是唯一欣赏其中所呈现主题的人。这是因为这些作品大多把女性角色描绘成受害者关于大男子主义和虐待。典型的作品通过虚构或部分虚构的浪漫故事情节呈现两性关系。在整个故事情节中,女性被描绘成充满信任和爱,并随时准备向男性提供这种爱在大多数情况下,男人被描绘成只把女人看作是一个施展欲望的对象,然后他很可能把她抛到一边。通过这些主题的呈现,爱情小说创造了一个关于性别关系的社会评论,妖魔化了男性,把女性描绘成一个殉道者一种几乎完全与欲望和爱情有关的浪漫爱情。另一方面,17世纪和18世纪英国的婚姻是财产发挥作用的情况。在这段时间里,妇女不能拥有财产。以婚姻作为故事的背景,可能会使对妇女作为无辜受害者的描写复杂化,因为当时的婚姻对很多女性来说都是金钱上的优势,在爱情小说中,男人在爱情上欺骗女人是无法原谅的,因为逻辑或经济上的原因,有三位女性作家通过她们的爱情小说作品脱颖而出:伊丽莎·海伍德、德拉里维尔·曼利,这三位作家在他们的时代被称为"才智的三位一体"。批评家们,包括那些基于宗教和社会礼节而谴责这一流派的人,经常把这些女性称为淘气的三位一体。

爱情小说常常以心碎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