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相对人准备出庭受审时,当事人可以使用两种方法来获取有关案件事实的重要信息:讯问和供词,而这两种方法都是在预审过程中询问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上,讯问和供词有着根本的区别,在许多情况下,律师可以使用供词来鼓励另一方...
当两个相对人准备出庭受审时,当事人可以使用两种方法来获取有关案件事实的重要信息:讯问和供词,而这两种方法都是在预审过程中询问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上,讯问和供词有着根本的区别,在许多情况下,律师可以使用供词来鼓励另一方在不经审判的情况下和解。质询书,也称为要求提供进一步信息,是向对方提出的一系列书面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回答,可处以伪证罪。在美国,讯问书中所含问题的数量以及可以被送达回答的当事人的数量受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的管辖。但是,根据民法,地方法院可能会进一步限制这一程序。不过,一般来说,每一份质询书的质询书,每一当事人不得超过25个问题。此外,由于质询书通常是为了澄清有关诉讼当事人的简单背景资料而使用的,因此许多律师更喜欢使用一般的、预先印刷的质询书

证词很少有法官在场质询在民事诉讼中比其他类型的诉讼(如涉及刑法的案件)更为常见。例如,在离婚诉讼中,询问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在离婚诉讼中,为了确定双方之间的公平分配,有必要发现收入和资产。质询也常用于指控对方过失的人身伤害诉讼。除了提供背景资料外,质询书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发现在审判中会提出哪些事实和指控。但是,有一种情况下,审问书可能不被用来从证人那里获取证据

宣誓作证。从证人处获得的预审发现证据是根据宣誓。对方律师直接向证人或宣誓人提出一系列问题,整个过程都会被记录下来(有时还会录像),并记录在法庭记者准备的书面记录中。对方当事人和律师有权旁听任何证人的证词证词是一种特别有用的手段,在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可以在审判时使用它来提供第一手证人证词例如,如果有关证人在审判开始前死亡,可以向陪审团提供其供词的誊本,以代替法庭上的现场证词,如果现场证言与先前在供词中所作的供词相矛盾,则可以用来指称对证人的弹劾。当证人难以回忆与案件有关的事件时,也可以使用供词中的陈述

如果证人无法出庭作证,可以在审判期间使用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