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水法是一套规范水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法律体系,主要是跨越国家边界的河流,称为跨界资源。几个不同的国际组织制定和仲裁国际水政策的不同方面。许多,但不是全部,世界上有263条跨界河流受某种类型的国际水法管辖。 关于污...
国际水法是一套规范水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法律体系,主要是跨越国家边界的河流,称为跨界资源。几个不同的国际组织制定和仲裁国际水政策的不同方面。许多,但不是全部,世界上有263条跨界河流受某种类型的国际水法管辖。

关于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的建议包含在国际水法中自联合国成立以来,联合国的几个分支机构都对国际水法进行了研究,联合国大会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了几项关于共有自然资源的决议最近,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审议了如何开发和管理跨界水资源以保护质量和供应跨越国界的河流是国际水法的重点。《国际非航行使用法公约》199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水道协定可能是国际水法中最全面的协定该公约考虑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有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要求有关国家"公平合理地利用和参与",并规定了合作的义务,不造成重大损害,并分享有关跨界资源的数据,同时也赋予各国在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方面分担水道的共同责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也提出了跨界水域,审议了解决跨界水资源引起的冲突的方法,还有一些区域政府间组织审议各自区域的跨界水问题,例如欧洲委员会、泛美联盟和亚非法律协商委员会非政府国际法协会也考虑到跨界水资源所带来的各种困难,国际法协会于年通过了一套称为《国际河流水域使用赫尔辛基规则》的规则1966年,并自那时起定期在《赫尔辛基规则》中增加规则和条款,国际法学会就国际水域的航行和污染问题作出决议和条例,国际水法协会和美洲律师协会也提出了建议关于跨界水域少数国际法院负责解决有关跨界水域的争端,常设国际法院和国际法院对国际水法案件作出裁决,仲裁庭负责解决涉及仲裁裁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