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人分手还能做朋友?

小友说:你是否知道那个曾经朝思暮想,和自己耳厮鬓摩的前任,如今过得可还好?有的人提起前任,会由衷地说一句,ta真的很好,只是我们不再合适了。有的人会咬牙切齿,任何前任的消息都会激起心中的怒意。还有一些人,他们分手后再见亦是朋友,成为我们许多人眼中的不可思议。

而最容易被人们当做谈资的,莫过于分手后依旧是朋友的明星们。例如林心如和林志颖,如今各自有着携手生活的爱人,但见面还能坐在一起谈笑;王菲和李亚鹏,曾经以夫妻名义发起嫣然天使基金,如今再次相聚,已是朋友,却也还是朋友。从情人的亲密走向朋友的亲密,为什么有的人分手后,可以如此坦然面对彼此呢?

最近,有朋友经历了一场漫长的分手。在萌生念头,保持界限,左右摇摆、做伴侣咨询、冷却思考等阶段过去后,终于下定决心 say goodbye。昨晚却突然跑来问我:

“分手我们还能做朋友,是不是说明没爱过?”

我一拍大腿:想啥呢,当然不是。

一段亲密关系破裂有多痛,也许经历过才懂。它可能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轻则买醉发酒疯、变身工作狂,重则上不了班、睡不了觉、吃不下饭,甚至物质成瘾、辞职休学、留下创伤……

友心人的旧文《我放不下这场爱,是因为我被戳中了痛处》中曾说过:心理学者 ArthurAron 及其同事发现,当人们进入一段亲密关系,二人的“自我”会相互交织。

换句话说,我们开始把恋爱对象当做自己的一部分——把自己的特质与伴侣的特质,自己的记忆和伴侣的记忆,自己的身份与伴侣的身份融合。在一定程度上,两种自我的这种重叠可以是一段恋爱关系中很好的一部分。不过这也同时意味着,当这段关系不幸结束了,失去恋爱伴侣时也会导致自我的丧失。

picture from 摄图网

可想而知,在这种脑子“不太清醒”的情况下,我们很可能想要继续和前任做朋友,或是约定了友好如昨日,但是,在分手后的数周至数月间,人们会在“心理弹性(Resilience,又称复原力)”的帮助下慢慢好起来,这是一系列能帮助我们每个人在遭受重大压力和危险后较好处理、尽快恢复的特质和能力,帮我们找回独立的自我,向前看。我们会逐渐放下对上段感情的依赖,不会继续深陷负面想法。

恋爱确实会提高大脑某处的快乐阈值,但这过程并非不可逆的,就像习惯了大鱼大肉的刺激,忽然回到清汤挂面的日子,一开始可能会浑身不舒服,但久而久之,也没什么敌得过时间。再加上还有大脑自然的遗忘过程辅助,再美好的细节也会随着时间流逝黯淡下去。十年过后,不痛不痒。

除本身特质之外,要问为什么没能和 ex 成为朋友,还可以有很多原因,我给你数数:

① 不在一个世界。相爱前本来就不在一个圈子,也没有趁着亲密关系发展出共同圈子,或是分开后去了不同的圈子,没有强联结的熟人交集。

② 见不得别人好。口头祝对方幸福,但好像对方离开我过得不好更让我暗自高兴呢,科科。

③ 我心已死,别来烦扰。

④ 人渣!!!我见一次打一次,还朋友呢!

⑤ 对不起,我太忙了。我就是因为没时间和前任谈恋爱才分手的,更别说和前任交朋友了……

⑥ 这还需要理由么?有句话说得好,手机不够好玩吗,爱好不够多吗,没事谈什么恋爱?同样道理,朋友不够多吗,现任不够好吗,和 ex 做什么朋友?

综上所述,分手后做不成朋友,大多数时候是因为,我不想呗。

人渣(picture from travel.sohu.com)

但是,朋友们,别忘了这篇文章是帮那些和前任保持良好关系的人找找“科学原因”的。既然很多人分手后都“没必要”继续做朋友,我们就再来看看那些“有必要”的是怎样的。

最近,奥克兰大学的两位研究者 Justin Mogilski 和 Lisa Welling 找了五百多人给“什么会让分手后的两人想要继续做朋友?”这个问题的条目打分,条目里包括 153 个可能会这样做的原因。

注意,这里的被试都是很直的直人,而且起码都分过一回手。心理学家顺便还测试了他们的阴暗人格特质,包括体验负面情绪的倾向、对人敌意(攻击性和傲慢)、感觉寻求倾向(找新鲜感和刺激)的程度。

经分析,分手后保持朋友关系的原因可概括成7个分类:

1. “这段关系让我成为了更好的人。”

——信赖与缅怀

分手不一定会让彼此面目可憎,也许对方还是你心目中那个可靠、耐心、懂得倾听的人。毕竟相处久了,比任何人都了解你,在关键时刻也能给你建议指条路。或是你们价值观和爱好相仿,力撑彼此的理想,哪怕失却唯一,也难得相知一场。

这也是被试们选出来最重要的因素。

picture from 《鲁豫有约》

2.“我留着有用啊~”

——现实中的好处

传说中某些前任很有钱,出手阔绰,还会带你出入上流社会场合。有人可能会想,尽管失去了这条大鱼,但能钓上同个池塘的其他大鱼也不错。就算没那么多钱,也可能有其他“剩余价值”,譬如肯帮你修电器、拉人脉,给生活和职场带来便利。

还有些前任看着就像潜力股,前途光明,你准备暗中观察,兴许有天能派上用场。总之,这个世界是属于心机boy/girl的嘛,btw,外倾性和敌意程度更高的孩子越觉得现实利益很重要。尽管这一点整体上是被试们觉得最无关的因素,但看看也挺涨姿势的。

3.“没有得你的允许我也会爱下去”

——吸引力持续在线

分手后总有人不愿眼睁睁看着对方从自己的生命里彻底消失,没事就刷一波存在感,想挽回也罢,还试图惹对方的新伴侣吃醋,真是痴心不改呢。网络上各个版本的《复合指南》也可谓道行高深,在此敬那些执行力 MAX 的前任!当然也有爱逞强的,明明没有翻篇,却要装作若无其事,假大方。面子是挂住了,这种朋友关系,却似乎越体验越伤心。

picture from mag.fznews.com.cn

4.“都一起创业养孩子了,哪能说断就断”

——后代抚养及共同资源

如果让你们分不开的是孩子和事业,那还算值得庆幸,但也有人是共同背负债务的。另外还有一小撮人选择“婚后同居”甚至“隐瞒离婚”,声称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而在一起,实际原因却不一定是这样。

5.“不爱更坦然”

——吸引力下架了

港真,假如你已经由内而外地放下了这段爱,也确实没什么好绝交的。不管是刚在一起没几天就分手,还是本来就只打算蜻蜓点水试一试,还是性吸引为 0 没啥超越友情的冲动了,反正“不爱就不痛”,不痛也就可以坦然相处了嘛。

6.“分个手,总不见得拆了社交圈吧?”

——维持原有社会关系

“我们有很多共同朋友,不可能每次特地单独约呀,也不想出来让其他朋友尴尬不好做。”还记得《老友记》里 Ross 的妻子要求她和 Rachel 绝交吗?所有朋友都表示这不公平,Ross 和 Rachel 认识那么多年,而今六人组玩得这么好,怎么可能?Ross 虽也下定决心要绝交,但最终的选择却仍是和妻子分手(当然不止因为这个原因)。在第十季的结尾,终于和女神 Rachel 重修旧好(嗯,意味深长地一笑)。当然咯,现实中这条原因最经常被用作和前任藕断丝连或保持友谊的借口,交友需谨慎。

picture from 《老友记》

7.“前任也是有默契的炮友嘛。”

——性需求

虽然不在一起了,可还是想要不时欣赏 ta 优雅的弄皱床单的技巧。你懂的。

大家为啥要点开这篇文章?如果不是你,而是你对象恰好有一个关系密切的前任,那你看到这里可能就有点方了。

不要方,抱紧我。你可能想知道,那人们分手后真的恢复成单纯朋友关系了吗?

2005年CarlSchneider和DavidKenny做过一项针对异性恋群体的有趣研究,比对人们和前任的友情和普通异性纯友谊到底有何分别。

结果显示,两种关系还是很不同的,ex之间的友情存在更多依恋和浪漫成分,但是整体质量显著更低。而异性纯友谊整体质量更高,也有更多积极品质。所以说,“前任情”确实包含着某种程度的恋恋不舍,并不全是纯友谊。

总的来讲,分手后保持联系,是因为人们还能继续和ex交换大量资源,比如关爱、社会关系、地位、资讯和利益。另有研究表明,在观念开放的荷兰,50%的伴侣离婚后的2-10年间仍然相互往来。

好吧……作为一个基本不和ex保持联系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能共情研究者归类出来的七个理由。另外我还想到了保持友谊的其他“功能”,比如:我ex心理状况不佳让人担心,我要请ex海外代购,我还打算以后结婚请ex们凑一桌展览呢,ex是我右手总不能剁了吧,等等……

picture from 《前任攻略》

看到这里,如果你也和某个前任仍然保持联系,主要会是因为哪个理由呢?

不管怎么说,回到开头的问题,爱没爱过自己最清楚。分手后是否值得做朋友也是你自己最清楚。在时过境迁后,哪怕沦为一个可删可不删,可加可不加的社交网络好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都已经过去了。

最后,祝各位读者最终都和爱的人在一起,也祝全天下所有烂前任,都孤独且长命百岁吧。

- end-

作者:砍妹

心理学出身;科普工作者

参考文献

Justin K. Mogilski., Lisa L.M. Welling. (2017). Staying friends with an ex: Sex and dark personality traits predict motivations for post-relationship friendship.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115,114-119.

Carl S.Schneider., David A.Kenny. (2000). Cross-Sex Friends Who were Once Romantic Partners: Are they Platonic Friends Now?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7(3), 451-466.

Tamar F. C.Fischer., Paul M.de Graaf., MatthijsKalmijn. (2005). Friendly and Antagonistic Contact Between Former Spouses After Divorce.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26(8), 1131-1163.

本文由友心人出品,转载前请联系邮箱media@yoxinli.com

  • 发表于 2017-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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