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宝贵,直接干货,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留言。 写这么多,还不是期待您能支持和关注。 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自主申请的流程包括: 1、专利账户开通 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
如何申请国内专利——申请流程详细介绍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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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宝贵,直接干货,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留言。
写这么多,还不是期待您能支持和关注。
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自主申请的流程包括:
1、专利账户开通
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点击右上方"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注册成功之后,将会获得“电子证书”。
2、费减备案
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之后,按照系统提示快递“纸质的证明文件”。
耐心等待,即可通过。
2、CPC程序安装
CPC是专利提交的计算机客户端;
登录cponline.sipo.gov.cn/tooldown/index.jhtml,下载CPC安装包+离线升级程序;
CPC的安装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是一个比较麻烦的过程,请做好心理建设。
XP系统+07版本的office,基本可以安装成功。
3、制作专利案卷包
3.1根据专利类型,创建不同的CPC文件,根据情况选择发明、实用、外观,如下图所示:
3.2选择发明专利之后,将弹出如下视图:
3.3一般情况下需要添加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实质审查请求,专利请求书中填写专利的相关信息包括发明人+申请人+联系人信息等等:
3.4制作完成案卷包,保存后,需要使用第1步的“电子证书”签名,签名成功之后,点击“发送”按钮,如下图所示:
4、受理并缴费
一般发送成功之后,1-2天内就可以顺利受理。
通过点击“接收按钮”,就可以查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费减通知书
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登录之后,按照专利申请号就可以进行缴费了。
备注:
1、成功提交专利,只是专利保护的一个环节,如果不能合理的撰写专利,即使能成功受理、授权,专利也可能由于没有合理布局,存在极大的被侵权风险,沦为“垃圾专利”,专利公开之后,反而暴露了自己的技术方案;
2、2015年之后,专利的审查日趋严格,不要再存有:实用新型专利100%能授权的概念,如果真的为了拿一个专利证书,专利也应该由专业人士把关,今年本人至少处理了100-200件因为方案不清楚、或不具备新颖性、或不具备实用性而被驳回的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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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请专利去专利局可以吗?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不需要的,申请专利可以到当地的知识产权代办处办理,也可以找代理机构,当然如果自己想快点的话,可以直接到知识产权局提交材料的,专利局建议企业选择代理机构。以避免由于自身对相关法律知识或相关程序了解不足而导致授权率降低或保护范围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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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可以去专利局,直接提交纸质文件。
1、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2、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目前专利局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太原等城市设立代办处。
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www.sipo.gov.cn/zldbc/ 。
国防知识产权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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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申报专利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准备好的材料去专利局申请,可以节省费用,自己整理有些复杂;一种是找代理机构委托申请,费用高一些,自己省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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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需要去专利局,去专利代理所或者自己电子申请专利就可以,建议去代理所,代理所会有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他们常年进行专利申请,专利文撰写,会比较专业一些,如果自己编写,由于知识局限,很多东西容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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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实录 | 孙全亮:公司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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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联合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长三角资本服务市场基地共同主办“2020中知实务论坛——企业IPO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热点与焦点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会上,中专隆天知识产权运营(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孙全亮就“公司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将其演讲内容进行文字整理,以飨读者。很荣幸在这个平台上和大家一起交流。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对企业科创板上市中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披露的认识和体会。首先简单介绍一下中专隆天,中专隆天是隆天知识产权集团旗下专业从事知识产权分析运营的平台,基于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紧密联系,我们对科创板也非常关注,近两年开展了很多与科创板紧密相关的工作,也得到了相关企业和券商的肯定。今天和大家一起交流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关于信息披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第二方面是科创板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共性问题,第三方面是结合我们的实践,来分享如何看清和讲清企业科创优势和相关风险,最后是如何通过专利竞争情报分析为企业上市护航。从信息披露目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来说,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最值得关注的大环境大形势。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专题报告中,特别提出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基本架构。在这个基本架构中,信息披露作为最核心的内容,首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其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要求是可读性,可读性看起来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往往是企业在实践中讲不清楚相关问题的原因所在,或信息冗长,或拐弯抹角,或堆砌术语,以致相关问题成为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问询的焦点。
交易所审核是注册制基本架构中两大环节之一。在交易所审核方面,主要通过问询让发行人把自己的科创优势讲清楚;在讲清楚的基础上,中介机构要能够帮助发行人把相关的问题核清楚。讲清楚和核清楚的目的,是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透过科创企业专业的瓶颈或迷雾,把这个企业看得更清楚。未来实现这样的三个清楚,是交易所审核环节需要达成的主要目标。证监会注册是注册制基本架构两大环节中的另一个。在证监会注册方面,特别强调信息披露的监管责任落实,一是要做好信息披露把关监督,二是要落实信息披露责任,三是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借此,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整体的提升。从目前科创板上市一年多的实践来看,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暴露了比较多的问题。常见问题归结来看,一类是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的违规,另一大类是在相关信息披露的实践操作过程中,或者没有把有关信息说透,或者没有去除专业的障碍,以便让更多的投资人能够看清楚企业的真实情况,比如,在信息披露中使用了很多专业术语,客观上对监管机构进行审核以及对投资人看清楚企业真实的科创能力和水平都造成了障碍。这些问题,可以说是造成信息技术披露不清楚的主要原因。从今年初步的统计来看,到十月中旬,共有二百五十多家的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规遭受处罚,科创板也不例外,也有多家上市公司被罚。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推进,对投资者友好型的信息披露是现在信息披露发展的大方向和大趋势。那么,怎样体现对投资者友好的信息披露?这要求在信息披露过程中,首先,相关披露信息应当尽量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其次,还要做到充分、一致和可理解;第三,真实、准确和完整作为基本要求,是信息披露的底线;最后,还要注意信息披露的高效、及时和持续性。概而言之,所谓投资者友好型的信息披露,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让非特定技术领域科创专家的普通投资者也能把相关企业的科创状况看得懂看得明白。从科创板信息披露的主要要求和具体问题来看,科创板本身的信息披露会涉及到科创板自身的定位是否符合科创板的定位,发行条件是否符合科创板发行的要求,是否具有特定的技术门槛、核心竞争优势,是否存在科创相关重大风险,此外,在持续监管方面也对信息披露有特定的要求。在这些要求披露的信息中,大量信息直接间接涉及知识产权信息。其中,对于要求强制披露的信息,必须要严格做好信息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比如,报告期内获得相关权利证书或者批准文件的核心技术储备,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等,以及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到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此外,在和知识产权相关的非强制披露的信息方面,也有很多信息需要企业加以关注。尽管这些信息虽然看起来和知识产权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实际上,要脱离知识产权把技术门槛、核心竞争优势、团队竞争力讲清楚,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可以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来帮助我们做好相关技术和科创问题的信息披露,把企业科创实力和优势讲得更清晰、更明白、更透彻。去年6月份,中国证券业协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也明确规定了对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这些要求使得招股阶段的信息披露为后续的券商投资价值评估及路演推介所依据的信息范围划了一个界,对对券商投资价值评估及路演推介具有制约作用。对此,企业需要予以关注。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在券商出具的投资价值研报中,不能超出之前的招股意向书和其他已公开的信息所披露的范围;在承销商的路演推介中,也不能超出前述券商投资价值研报及相关信息披露所公开的信息范围。可见,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一个程序性的举措,也是一个实体性的举措,会对企业上市的相关操作有实体性的约束和制约作用。
从目前科创板已经上市的公司或者已经被终结上市的公司在问询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来看,和信息披露有关的问题归结起来涉及到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科技创新事项披露不充分。这主要涉及技术先进性、技术竞争优劣势,尤其是技术迭代性和可替代性等方面事项的信息披露。这些事项本身往往涉及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问题,往往难以找到直接相关的事实信息来直接说明,因此需要想方设法采取符合科创板信息披露审核要求的方式,从多个维度来综合解决前述事项的信息披露问题。
第二方面是技术风险揭示不充分。目前,有很多企业在上市的过程中会遭遇知识产权诉讼问题,对于未来可能继续进行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来讲,如何尽早梳理发现和进行知识产权风险的应对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三方面是信息披露中语言表述不友好。这个问题在目前已上市企业或者正在上市过程中的企业的问询答复中经常出现。比如,在对技术优势技术先进性的问询答复中,经常可以看到相关答复大量堆砌行业信息,没有指向性,放了一堆专业术语,而这些专业术语对于体现技术的优势并没有很好的说明支持作用;此外,一些公司往往会直接对自己的技术先进性下自己的定义,用自身技术指标的提升来代表自己在行业中的技术先进性。前述情况在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
比如,一家不久前刚终止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在该公司关于技术先进性的信息披露中可以看到,其核心技术之一是基于激光扫描仪的定位和导向技术。但是,在该公司的相关文件中,对于这项技术为什么是核心技术,没有任何交代;同时,对于核心技术内容的先进性说明,也仅仅只是对技术本身做了客观的功能性描述。这样的信息披露并不能其技术重要性,也不能表现其技术先进性,更不能让人清楚地了解到:它相对于竞争对手或者同行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因此,通过这样的信息披露介绍,没有办法让上市委相信该技术是先进的,也无法让投资人看清楚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优势所在。对于其自身拥有的相关专利,该公司也只是很简单、很直接地列出相关专利号和名称,并没有与技术先进性的说明建立起直接的关联;对于发行人的研发水平,在没有客观支持的情况下,直接自我定义为国内领先,此外,还试图以研发时间的长短来表明技术先进性。诸此种种,不一而足。可见,前述简单粗暴的信息披露说明,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没有充分理由让审核部门相信发行人尽到了讲清楚的责任、中介机构尽到了核清楚的责任。上个月,也就是9月25日,上交所专门发布了关于自愿信息披露的工作规则指引,要求信息披露一定要换位思考,将信息披露放到投资者能够准确、清晰、无歧义理解的地位上,而且要基于客观的事实。其中,尤其是代表新经济发展方向、拥有硬科技的创新型企业要做好自愿信息披露。强调硬科技企业的原因是,它们和传统企业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比如盈利模式、产品形态、研发活动等,在科创属性、成长属性和价值属性方面,硬科技企业和传统企业也存在很大区别。既然硬科技企业与传统企业存在如此之多的区别,那么,我们怎样才能看清硬科技企业的优势以及在技术成长上的后劲呢?这需要从多个维度、多个方面来进行信息的披露和相关的说明,比如关于技术发展的预测信息、研发信息,行业信息、趋势变化等,对于这些方面的有效披露和说明,能让我们把硬科技企业的竞争优势看得更清楚更准确更透彻,这是我们可以考虑的着力点。那么,怎样能够看清楚、讲清楚企业的科创优势和风险呢?在此之前,我们对美国纳斯达克的有效做法进行了研究,他们在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梳理分析和尽职调查方面,操作成熟,成效很好,经历了时间的检验,其做法对于我们改善科创板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借鉴意义。纳斯达克的成功经验提示我们,充分利用专利竞争情报分析,有利于我们全面、客观、深入地梳理和发现相关企业的科创真实状况及问题,还原企业科创状况的真实面目。由于中专隆天恰好是运用专利为核心的大数据来进行专利竞争情报分析的专业机构,根据我们长期工作的体会,我们也认为,通过专利竞争情报大数据的分析和监测,有利于全面、客观、准确地还原企业科创的真实情况和竞争力。这与纳斯达克的做法恰好存在相匹配之处。实践中,依托专业的专利分析师团队,以及中专隆天基于全球1.2亿专利大数据的大数据平台,我们在运用专利竞争情报分析帮助企业全景化、透明化地剖析理清自身科创实力和竞争优劣势,进而帮助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讲清楚核清楚企业科创真实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实践尝试,取得了成功案例的印证。下面和大家分享我们实际操作的一个真实案例。去年6月,在青岛海尔生物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我们帮助国泰君安对青岛海尔生物技术优势进行了全面解析和深入说明,帮助海尔生物顺利通过问询。
在我们接手以前,在两个多月的问询过程中,国泰君安和海尔生物已经把他们所能够掌握的相关技术信息,在提交的文件里面进行了全面说明。但相关信息披露说明始终没有将海尔生物自己的科创竞争优势和相关风险说透,以致被科创板问询。在第四轮问询提交窗口即将关闭前,我们应国泰君安请求,历时五天针对海尔生物做了一个快速的企业科创状况的解析和说明。从解析说明的情况来看,海尔生物在其细分行业领域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从解析说明的结果来看,整体是很好的,海尔生物没有再就此类科创问题受到问询,去年7月底,海尔生物顺利登陆科创板。为什么此前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没有讲透海尔生物的竞争优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分析,发现问题的关键之一是观点结论缺乏可信的支撑。比如,上市委在问询中要求发行人说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境内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而保荐机构直接在问询答复中表述说发行人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但对于发行人研发能力如何强这一方面没有分析和说明;对于发行人在技术上、行业上的领先水平,保荐机构直接做了一个发行人技术“行业领先”的定义。对于哪些技术领先、为什么领先、领先优势有多大等问题,却没有进一步的说明,缺乏充分证据或事实的支撑。这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共性问题,是自说自话、自我认定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等问题的具体表现。我们再看另外一个问题,当上市委问到海尔生物和竞争公司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是否存在技术上的差距时,保荐机构直接告诉上市委,发行人与竞争对手不存在技术代差,因为大家都使用蒸汽压缩机制冷系统和复叠制冷系统。与同行一样都采用同类技术,是不是就代表没有技术代差呢?实际上,这是存疑的。采用同类技术,并不代表就拥有开发同类技术的能力,也不代表就拥有同类技术的知识产权,更不代表不存在技术差距。为中立、客观、全面地解析海尔生物的科创实力和竞争优势,我们运用专利分析来检视海尔生物科创基本面的优劣势,对其自身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其技术储备、技术体系和专利组合等进行了全面拆解,将海尔生物及其所处的行业领域的相关专利技术进行了全面解析,对于全球范围内的相关技术发展状况、都有哪些竞争对手、与相关竞争对手专利之间的关系等等进行了梳理分析。从表中大家可以看到,一些问题通过这样的梳理,其答案和支撑都会更加清晰。比如,制冷技术中,在通用制冷系统技术上,海尔生物一家的相关授权专利就达到19项,而国内排名前10的同行所拥有的相关专利累计起来也才是19项;从国外同行的情况来看,TOP10所拥有的相关专利累计也才是39项。这仅是一个数量对比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技术内涵来进行综合研判。从技术内涵层面来看,发行人相对国内外同行的技术领先性,主要在于底层核心技术的持续开发。比如,就复叠制冷系统技术而言,海尔生物主要围绕制冷系统本身、碳氢制冷剂等核心技术进行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而国内竞争对手则大多是在换热器、毛细管等零部件的开发和改进上发力,二者之间技术水平的差距显而易见;并且,海尔生物自2008年起就开始相关技术研发,一直延续至今,而国内同行虽然同年也有相关研发,但是在此后,研发主体分散、专利布局零散,并没有持续性的技术研发储备。由此,孰优孰劣,孰强孰弱,一目了然。此外,对于发行人研发团队的研发实力、稳定性方面,并不是对研发团队直接下定义,而是对海尔生物所有研发团队的成员都做了梳理。对于每一个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特长、研发的活跃期、团队研发的持续性、核心技术团队的人员构成、核心团队的技术优势等都给出了一个详实的梳理。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基础,在海尔生物核心技术人员的答复上给出了一个可信的说明。另外,对于发行人风险的提示,简单地告诉上市委是否有风险,往往不够。需要将相关的风险聚焦到特定的技术上,进一步具象化并锁定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可以对相关风险的可控性、可规避性做出比较深入的解析和回答。
正是基于专利分析加持下对发行人科创状况的中立、客观、全面的说明,促使海尔生物顺利登陆科创板。海尔生物在登陆科创板以后,股市的表现一直是稳定向好,从低谷期的二十多元稳步增长到现在66.81元的较高股价水平,充分表明:海尔生物作为具备较好的科创属性、成长性、价值性的公司,在科创板上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今年7月22日,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正式联合发布科创板50成分指数,海尔生物也入选了“科创50”的首批成分股。这也表明,这家企业整体在科创方面的属性和品质非常符合科创板的定位和要求,可以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整体的标杆。由此可见,将企业的科创竞争优势说得更清楚、更透彻、更加令人信服,非常重要,有助于还企业科创以本来面目,给创新型科技企业一个发展的良机;否则,可能错误扼杀具备科创基因和发展潜力的硬科技企业争取金融支持以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契机,这无论对企业、对投资人,还是对社会,都是一个损失。如前所述,运用专利竞争情报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说明,但这毕竟相对滞后和被动;实践中,一些企业在准备上市之前就已经在做相关风险的管控和规避,这会使企业拥有更大的主动性、消除更多的不确定性。在这些方面,可以依托专利竞争情报分析做得更多、更好、更精准。这是因为,借助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专利竞争情报分析,可以将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产业、市场、技术、法律和专利结合在一起做综合的分析和研判,以此帮助我们在可量化的投资风险和科创项目整体运营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撑和支持。整体上看,专利竞争情报分析是一个比较好的深度解剖企业科技创新客观状况的方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企业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本身就是基于市场竞争的考量,来考虑相关专利申请是否可行,以及要针对哪些市场分类实施专利布局。在专利申请融入了竞争考量的前提下,对于专利的解析具有可客观映射企业专利技术竞争策略、方向、重点热点、技术优劣势、技术动向等方面内容的优势。基于对专利大数据的深度解析,可以以细致入微的数据、详实的事实、无可辩驳的证据来帮助企业有的放矢地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比如,在看清产业技术路径全景方面,依托全面的专利数据分析,可以将产业有哪些技术发展路线、企业处于产业哪条技术路线、位于技术路线上的哪一阶段、会面临什么样的竞争对手等等,都做一个客观全面的梳理和呈现;在专利布局方面,可以前瞻性地塑造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更有针对性地打造专利布局组合;在看清企业面临的专利风险方面,可以将有关专利风险全面进行筛查并锁定,进一步将专利风险具象到特定的专利组合上,并可以提前围绕主要的专利风险点准备专利风险应对预案,一旦竞争对手发起专利诉讼,可以立即在第一时间着手进行反击。
可见,在解决讲清楚、看清楚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发现或可能会发现存在的科创短板和风险,它们随时有可能成为未来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大隐患。那么,如何去解决这种问题呢?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自身科创成长属性的精准培育,聚焦相关技术优势的塑造,前瞻部署严密的专利保护网。过去一年多来,中专隆天也和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帮助这些企业战略性地瞄准未来的科创板上市,聚焦这一目标进行前瞻性的上市培育,这些合作也得到了合作企业的高度肯定和好评。我们希望,在这样的合作培育过程中,能够帮助企业真正看清楚自己的科创实力和定位,看清楚企业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针对有关问题和风险提前采取举措,以有效巩固优势、化解风险,保证企业未来能够顺利登陆科创板。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内容和体会主要就是这些,谢谢大家!也请大家批评指正!自2016年起,《中国知识产权》杂志(China IP)每年持续举办“中知法官论坛”线下活动,旨在搭起司法与行业学者、专家、产业界交流互动的专业平台,针对知识产权行业热点、难点话题进行专业探讨,引导行业更加良性有序发展。2019年,以“司法前沿问题的探索与研究”为主题,让实务界更多的参与到论坛中,将产业最前沿的话题、法律热点等相结合,“中知法官论坛”延伸为“中知实务论坛”,延请产业界、学术界、司法界齐聚一堂,围绕知识产权司法领域前沿话题展开智慧碰撞。2019年,“中知实务论坛”已经开启北京站、成都站、南京站、武汉站、深圳站、福州站六地智慧碰撞之旅。2020年,“中知实务论坛”联合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已成功举办了“商业秘密实务热点与难点问题研讨会”、“企业IPO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热点与焦点问题研讨会”。2021年,中知实务论坛将继续走进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重庆、银川等地,敬请期待!第二十四期:“闯关”科创板——IPO知产狙击的企业应对策略第二十三期:"颜值"经济下的外观设计与知识产权保护↓↓↓ 点下方“阅读原文”访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