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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最省事的就是等着下补正或审查意见,直接按照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修改。
如果主动补正,可能会涉及到修改超范围,或者遗漏一部分。
+++撤回相当于重新申请,会变更申请日,会影响专利确权和专利保护期限。
建议您先明确一点,就是∶
你所说的说明书和附图标号的错误是那种类型的错误。
如果该错误不涉及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即对错误的修改不会改变原申请书记载的内容及保护范围。是可以通过事后补正来对其进行修改的。
例如∶
说明书记载了“构件A(3)与构件B(4)固定连接”,而在附图中标记3错误标记了构件B,标记4错误标记了构件A。这时,由于说明书明确记载了构件A和构件B之间的连接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认定说明书附图图标有明显错误,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直接提供主动补正,来克服上述缺陷,明确保护范围。
然而,如果你所做出的修改涉及实质问题,修改后的申请超出了原本申请的保护范围,那么你通过补正来克服上述问题时,就会导致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会影响专利的授权。
又例如∶
说明书中仅记载了(或通过附图得出)“构件A、构件B”两构件的自身结构,但并未记载构建A和构件B之间的具体连接关系,这时,你若想对其具体连接关系进行限定,通过补正的方式来做出修改就行不通了。
所以在这个时候,您如果还想对该方案进行保护,就要针对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再次提交申请。
但是需要注意,重新申请会影响到专利权保护期限,且如果你的在前申请撤回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在先公开,影响之后申请的授权。不过这一问题给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进行弥补。
总之,专利制度还是严谨的,只要你的申请足够有价值,通过正常流程就可以确保你的合法权利。
谢邀,祝好
+++时间允许的话,可以进行主动补正
+++要是影响不大,还是等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是影响大的话,还是建议主动补正。
发明专利申请人有两次机会修改申请文件:
①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②是对专利审查员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人只允许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道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回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人只允许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你可你可以主动补正,我记得是在递交专利后的两个月内,或者提出实质审查的时候,你可以主动去修改这些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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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相当于重新申请,会变更申请日,会影响专利确权和专利保护期限。
建议您先明确一点,就是∶
你所说的说明书和附图标号的错误是那种类型的错误。
如果该错误不涉及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即对错误的修改不会改变原申请书记载的内容及保护范围。是可以通过事后补正来对其进行修改的。
例如∶
说明书记载了“构件A(3)与构件B(4)固定连接”,而在附图中标记3错误标记了构件B,标记4错误标记了构件A。这时,由于说明书明确记载了构件A和构件B之间的连接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认定说明书附图图标有明显错误,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直接提供主动补正,来克服上述缺陷,明确保护范围。
然而,如果你所做出的修改涉及实质问题,修改后的申请超出了原本申请的保护范围,那么你通过补正来克服上述问题时,就会导致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会影响专利的授权。
又例如∶
说明书中仅记载了(或通过附图得出)“构件A、构件B”两构件的自身结构,但并未记载构建A和构件B之间的具体连接关系,这时,你若想对其具体连接关系进行限定,通过补正的方式来做出修改就行不通了。
所以在这个时候,您如果还想对该方案进行保护,就要针对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再次提交申请。
但是需要注意,重新申请会影响到专利权保护期限,且如果你的在前申请撤回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在先公开,影响之后申请的授权。不过这一问题给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进行弥补。
总之,专利制度还是严谨的,只要你的申请足够有价值,通过正常流程就可以确保你的合法权利。
谢邀,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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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允许的话,可以进行主动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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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影响不大,还是等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是影响大的话,还是建议主动补正。
发明专利申请人有两次机会修改申请文件:
①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②是对专利审查员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人只允许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道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回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人只允许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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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是国家授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其发明设计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依《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但动物和植物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公民申请专利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应弄清楚其所持有的发明成果是属于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为完成所在单位指派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所在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取得的发明成果,职务发明由单位申请专利,个人无权申请。非职务发明指完全由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指派工作后利用个人能力作出的发明。非职务发明可以由个人申请专利。 (2)申请文件要求:申请专利应该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地址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先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权的授予采取先申请原则,即当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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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教育一直是一个大难题,近些年浙江省各地市纷纷实行“积分入学”制度,通常根据流动人口子女本人及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等材料综合积分,达标可以办理入学申请。
其中,最关键的《浙江省居住证》是有办理周期的:需要居住登记申报满6个月,携带符合条件的办证材料在居住证办理网点申办《浙江省居住证》(申办后,制证时间最长15个工作日)。
因为每年浙江省各地市区县教育政策发布时间并不一致,通常在每年3月~4月左右,建议有子女需要随迁就读公办学校的家长们,尽早提前电话咨询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否则小孩需要延迟一年上学,或在户籍所在地先就读一年、或在居住地民办学校先就读一年。
注意:家长朋友们,一定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小孩子上学需要的证件、资料!!
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镇(部分街道)学校根据本区域实际确定,并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户籍不在越城区的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实行入学绿卡制度。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越城区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规定,可到居住所在地的中学、中心小学或指定报名地点申请办理入学绿卡。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7日—9日
报名要求:
小学招生对象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本人及家长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卡),符合“入学绿卡”与“借读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还须带入学绿卡或借读卡,到指定的学区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相关学籍。
初中招生对象需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下同)、户口簿,符合“入学绿卡”与“借读申请”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还须随带入学绿卡或借读卡,到指定的学区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相关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可由初中学区内小学与中学对接提供)
招生报名时间:
1.非普惠性幼儿园(包括:鹤琴幼儿园、爱弥儿幼儿园总部、正裕幼稚园、华维文澜幼儿园、天香华庭诺亚舟幼儿园、曹娥街道西郊花园幼儿园、曹娥街道银河幼儿园、曹娥街道银球幼儿园)直接采用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12日。
2.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公办及城区其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络预约报名时间:2019年5月18-20日。
3.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公办及城区其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网上审核,可以列入现场确认并面谈的名单由幼儿园通知家长,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5月25-26日。如有时间变化,幼儿园另行通知。
4.其他乡镇街道各类公、民办幼儿园网络预约报名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以后,具体时间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确定,请关注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相关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公告。
报名要求:
1.身体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2.对象分类
第一类:辖区(指乡镇、街道,下同)内本人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二类:
(1)辖区内本人有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无产权房的幼儿。
(2)辖区内本人无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第三类:符合上虞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相关说明
1.幼儿户籍迁入时间、父母或本人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在2019年5月1日前。
2.作为入园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为准。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作为入园登记依据。
3.第一类生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户房分离)的,以房产为报名依据。
4.父母或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父母或本人在辖区内没有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51%以上。
5.父母或幼儿本人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可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必须是上虞区住宅用房;祖辈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提供监护人无住宅用房的证明。满足三代同堂要求的,按照第一类对象招生。
6.列入城中村拆迁改造对象的,在拆迁期间,向幼儿园提供拆迁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可按原居住地或临时居住地就近入园;拆迁安置(含货币化安置)后,按正常入园对象入园。
7.建有中心村幼儿园的,所在行政村户籍的幼儿定向到该园就读。
8.幼儿户籍、家庭住房信息等,均以幼儿园统一到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7月10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核发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入学报名条件:
对户籍不在柯桥区,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柯桥区稳定居住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柯桥区义务(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
(一)第一类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可申请就读柯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
1.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须人房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2.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
4.父母在柯桥区有稳定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6月30日。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严格按照省等级幼儿园班额标准招生,额满为止。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教卫口〔2015〕7号会议备忘,流动人口在“三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参加的社会保险,符合连续、自然缴满六个月的,可以互通、互认;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确认后,也可以互通、互认。
(二)第二类对象
父母为下列五类优秀流动人口之一,可申请就读柯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按《绍兴市柯桥区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绍柯教体教〔2019〕9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起始年级
(1)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我区创业就业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工(师)职业资格,或被评为柯桥区及以上学术学科带头人的。
(2)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实际工作满一年, 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半年,且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3)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我区投资创业,所办工厂、企业、公司近三年累计投资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由所在镇<街道>提供),或上一年度在我区实缴税收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或当年度在我区实缴税收在30万元及以上的(由区税务局提供)。
(4)父母或其中一方近三年获得过镇(街道)及以上先进荣誉的,或被授予过柯桥区及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或在柯桥区经济社会建设中事迹突出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立功、嘉奖的,或在区级及以上经营管理、岗位比武、安全生产等方面获奖的。
(5)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我区创业就业,在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推广应用中作出较大贡献,且获得区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或科技进步奖的。
2.非起始年级
上述五类对象子女就读非起始年级,在所在镇(街道)学校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两年的(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在镇(街道)所辖中心校以下学校统筹安排转学。
入学报名申请程序及验证材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核发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领《柯桥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或《柯桥区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要求,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部门验证核实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日一天,截止时间为下午4点
城区初中小学学区生招生,报名时间:2019年6月22日-23日;城区小学第一类随读生招生;城区初中随读生和小学第二类随读生招生,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一天,截止时间为下午4点
报名地点:学区所在的初中、小学。
报名要求:
报名所带证件: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有效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随读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或学生本人在城区有不少于45平方米的有效住宅房(车库、车棚、办公用房、商铺等无效)。
报名时须提供产权证(房产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的:①购买已交付的住宅房提供购房合同及全额付款专用发票(合同条款中注明的交房时间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②产权证被抵押的,提供房管部门签名盖章的房产证明;③无产权证的自建房,提供用地许可证或建房许可证;④原学区房被拆迁的(可保留7年),提供与县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签订的安置协议书。
2.父母双方在城区合法稳定工作满2年,且由用人单位在我县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报名时提供父母双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会保障卡。
3.父母双方在城区合法个私经营满2年,且父母双方均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障卡。
若父母一方在城区合法个私经营满2年,且在我县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方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代表一致),另一方则须在城区合法稳定工作满2年,且由用人单位在我县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报名时一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障卡,另一方提供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会保障卡。
另外: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随读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2)随读条件中的满2年是指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中间不得间断。
(3)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非城区:
申请随读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或学生本人在县域内有效住宅房(车库、车棚、办公用房、商铺等无效)。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我县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且父母一方在我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县依法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社会保险时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度的6月30日)
报名要求:
报名工作,由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负责,提前公布报名时间、地点、材料、流程等要求。
1.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12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2012 年 6 月 21 日以后登记的,依照原籍或产权房所在地对
应入学,或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2. 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学区入学。
3. 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入学。“人才绿卡”持有者、现役军人、当年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和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由有关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因重大招商项目、重点企业等发展经济需要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可由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
4. 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学。按诸政办发〔2017〕28 号(有关入学条件调整按诸政办发〔2019〕15 号)文件执行。
5. 户口迁入及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30日。
小学:7月5日,一、二类生在各施教区小学登记报名,各校的三类生统一在嵊州市爱德初级中学报名。
初中:7月6日,一、二类生在各施教区初中登记报名,各校的三类生统一在嵊州市爱德小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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