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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目前专利局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太原等城市设立代办处。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www.cnipa.gov.cn/zldbc/ 。
国防知识产权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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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文件准备: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2.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面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专利局×××代办处”收。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3.办理专利申请:一、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二、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三、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四、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并保证两份文件内容一致。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用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五、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六、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七、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如果数量在10件以下的,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受理通知书。
八、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到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及时发现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可能的丢失。
九、提交申请文件注意事项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面交到或寄交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或寄交到任何一个专利局代办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网址是www.sipo.gov.cn,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3)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与专利事务所解除代理关系,应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7)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未作说明的,不适用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规定,即会造成其发明专利不能授权。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如果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而准备随后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提出保密审查请求,也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4.专利费用:一、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大部分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可使用简称。缴费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二、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也可以通过邮局、银行汇付。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费用。
三、缴费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缴费当日即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四、缴费注意事项
(1)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www.sipo.gov.cn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1)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www.sipo.gov.cn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9910xxxx.2 或者9910xxxx2;13位申请号可写成200510xxxxxx.1 或者200510xxxxx1。 (2)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避免因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丢失,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通过邮局汇款的,一个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一笔汇款。 (3)缴费人通过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补充。超过这个时段所补充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 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以专利局收到正确信息之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采用传真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真后还需再次拨打传真电话确认。传真电话:010-62084312;010-62088065。通过010-62088065发送传真的,应拨打010-62088028或010-62088029进行确认。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0200010009014400518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地址 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传 真:010-62084312 电子邮件信箱:shoufeichu@sipo.gov.cn (4)费用的查询服务 缴费人可以通过电话可进行个案缴费信息的查询。查询电话:010-62085566;010-62088166;010-62088036;010-62088041;010-62088040;010-62088042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个案及批量缴费信息的查询。查询时应提供申请号、收据号及汇款相关信息等。
程序有点复杂,不过能申请到,复杂点也没关系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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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都是在北京 专利局审查的,想知道哪家好 就看他有没有专利资格证 有资格证 就是有资质的,一般专利申请都是找北京的代理机构来办理的 比当地快一点 专业一点,因为北京的代理机构代理量比当地多 比如北京共腾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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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发布了‘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遴选名单的通知’,经各机构申报推荐、初审和专家评审,共遴选出100名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我公司负责人李绩成功入选。
成功入选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是对我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认可和肯定。我公司将继续坚持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的宗旨努力奋斗!为科技创新主体的成果保护和运用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
入选名单
北京RSMK公司发展历程
2009年7月北京RSMK公司注册成立
2012年在宁夏设立办事处
2014年在天津设立办事处
2016设立北京瑞盛铭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6年设立日本办事处
2017年设立美国合作办事机构
2018年宁夏分公司成立
2018年天津分公司设立
2019年杭州分公司设立
2019年广州分公司成立
2020年1月设立宁夏地理标志运营平台公司
2020年5月设立合肥分公司
2020年10月设立保定分公司
公司重大事件:
2012年7月公司顾问在第三届全国酶制剂研究开发应用研讨会做大会报告
2013年公司与湖南鸿鹰祥酶制剂公司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2014年公司与禾丰牧业集团达成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2014年8月公司顾问在第四届全国酶制剂研究开发应用研讨会做主题讲座
2014年公司成为天津科技大学指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018年公司入选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成员
2018年宁夏公司成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18年公司与天津科技大学联合举办国际知识产权论坛
2019年1月宁夏公司获得股权融资
2019年公司在宁夏农林科学院举办中日知识产权论坛
2019年在南昌大学食品科技国家重点实验室举办中日知识产权论坛
2019年公司成为首批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
2019年公司成功签约上海疫苗公司,实践专利服务入股模式
2019年公司在北京举办中澳印国际知识产权论坛
2019年公司成为中关村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成员
2019年公司两人入选中关村涉外知识产权专家
2019年公司推出海外专利代理零风险模式
2019年公司公司员工成功晋级智慧芽杯2019年全国专利检索大赛复赛
2019年公司3名专利代理师获得专利行政诉讼人资格
2019年宁夏公司成功入选宁夏科技厅科技创新卷服务机构
2020年公司举办线上中俄专利保护论坛
2020年公司负责人成功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2020年4月公司成功举办线上中韩知识产权论坛
2020年4月公司成功举办线上中日知识产权论坛
2020年5月两家宁夏子公司成功入选宁夏地区专利运营试点单位
2020年8月与天津科技大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020年8月18日启动仪式暨首次TUST-RSMK知识产权沙龙举办 路福平校长等嘉宾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2020年9月16日举办第二次TUST-RSMK知识产权沙龙
2020年10月15日举办第三次TUST-RSMK知识产权沙龙
2020年2月23日首次宁夏地理标志运营平台专家顾问委员会研讨会召开
2020年8月26日首次宁夏地理标志沙龙顺利召开
2020年9月10日宁夏举办宁夏吴忠市地理标志培训班
2020年10月15日首届宁夏地理标志发展论坛顺利召开
2020年11月公司负责人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
2020年11月6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少红局长等莅临宁夏地理标志运营平台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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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盛铭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网址:www.risingmark.cn
电话:010-87642418
18611719343
总部地址:北京市南三环东铁营桥西中北投资大厦432室
电话:010-87642418
天津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发展二路2号115室
杭州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98号未来科技城海创园1幢知识产权楼1204 电话:4008058338
合肥公司:合肥市蜀山区丰乐世纪公寓2幢1301室
广州公司:广州市黄埔区阅阳一街2号916室
宁夏银川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490号ibi育成中心1期14号楼508室
李先生:13995282468
宁夏中卫公司:中卫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A座108室
张先生:15809651584
保定公司: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佰盛国际922室
吴先生:13230503871
日本办事处:日本埼玉县蕨市中央2-3-4 郑老师:335-0004
邮箱:rsmk200925@163.com
美国办事处:305 Broadway,New York,NY
tony:rsmk200907@163.com
对外提供服务业务及联系信息
国内专利代理:郭女士18510411869
商标代理:李女士13389506036
专利转让:马女士15008635750
国外专利申请:张女士13699233149
专利检索分析:栗女士18500152245
高新认定:张先生15809651584
1361959594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规范辅导:
李先生13995282468
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张先生1580965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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