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詹姆斯二世的退却,玛丽二世和她的丈夫威廉三世统治了英格兰。定居法案的起源非常有趣。在其创建之前,英国的王位是由1689年的《权利法案》规定的。根据《权利法案》,詹姆斯二世——罗马天主教徒——在光荣革命期间退居法国时被认为是退位。詹姆斯二世有很多支持者,尽管他流亡国外。所以,议会决定直接制定谁可以统治英国王位的规则是很重要的。由于詹姆斯二世的逃亡,他的女儿玛丽二世和她的丈夫威廉三世,统治英格兰。权利法案明确规定,如果威廉三世再婚生子,王位将继承给威廉和玛丽的子女,然后继承给玛丽的妹妹安妮和她的后代,再继承给威廉三世的任何子女。事实证明,玛丽二世去世时没有孩子,威廉三世也没有再婚后来,安妮的独生子去世了,她很可能不会再有孩子了因此,需要一项新的法律来确保新教教徒在安妮之后继续统治王位。因此,1701年王室通过了《定居法案》。法令规定,王位将移交给汉诺威的索菲亚,她是詹姆斯一世的孙女。它还规定,如果他们是新教徒,主要担心的是詹姆斯二世,他的儿子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或他的女儿路易莎·玛丽亚·特雷莎·斯图尔特,或者一个天主教徒会试图接管王位。定居法案不仅规定了王位的继承,但它也涵盖了其他关键条款。它直接规定,所有未来的继承人都必须是英国国教的一部分——罗马天主教徒被毫不掩饰地禁止成为继承人。此外,它还规定,如果继承人不是英国本土人,然后,英格兰不必保卫任何不在英国统治下的领土,如汉诺威,它还规定,法官可以由议会两院弹劾,最后,它宣布任何弹劾都不能被执政的君主赦免。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