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违约掉期的概念是由摩根大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首创的简单地说,假设约翰向苏西借了一些钱。苏西可能认为她不想承担违约风险,于是她找到朱利安,协商一项信用违约互换。苏西向朱利安支付保险费作为交换因为他承担了贷款的风险。如果约翰成功地偿还了贷款,合同就终止了。但是,如果他决定不还贷,朱利安必须向苏西支付贷款的票面价值。信用违约互换的概念是由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首创的,目的是让银行、对冲基金,到2007年,信用违约掉期市场的规模已经增长到美国股市的两倍,而且由于这个行业基本上不受监管,一些严重的问题开始出现信用违约互换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它应该像保险一样工作,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保险人、卖方在违约时不需要提供偿付债务能力的证明。此外,合同可以转让,因此,虽然最初的卖方可能能够偿还贷款,但更进一步的人可能无法。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朱利安转身把合同卖给玛丽和约翰,而约翰却拖欠贷款,玛丽可能无法偿还苏西。玛丽甚至可能把合同卖给另一方,2008年,包括保险业巨头AIG在内的几家金融公司开始意识到这种信用衍生产品的交易是一个问题美国次贷危机加剧了这个问题,成千上万的房主拖欠了他们的抵押贷款,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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