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了,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却也容易吸引眼球——它同时具备了性与暴力这两个因素。这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经历、因而不需要面对的难题;然而,一旦有人遭遇它,它所造成的最初伤害是巨大的,就像我们的皮肤被灼伤、眼睛被扎破一样,我们的心灵会被严重摧残(决不只是被污染)。

有感于这类事件发生后人们的反应是如何一天天侵蚀着自己的身心健康,是如何地沉沦于被伤害中,笔者不禁想写一篇文字,来略作探讨。

如何预防被强奸?很多女性成长读本都对此作出过提醒,包括有人写出实用性强的“色狼防身术”,在此不述。本文意在探讨:如果发生了被强奸的事,从心理上该如何应对?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不曾(也不会)受此伤害,但是不代表昨日未发生的事,将来永远不会发生。正如遭遇交通事故的只占极少数,但不代表我们将来的每一天都安全无虞一样。有一位女性朋友坦言了自己的感受:“被强奸?啊!这个想想就感到害怕的事情……”我说,“当你在意识里假想这个事情时,代表你已经试着在面对它了。”

这类往坏处想的念头还有:“假如我得了癌症,该怎么办?”“假若遭遇了车祸”、“万一我的孩子不幸走失或夭折”……诸如此类,我们一点也不希望它发生,但是想想总是可以的(古人说,“居安思危”),甚至是必要的——它能增强我们在心理上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

所以,本文的读者有两种人:一类是强奸行为的不幸受害者,一是安全无虞的绝大多数“我们”。

也许有人会说,“你是一个男的,没做过女人,又怎知女性被性骚扰以至被强奸的痛苦?又怎能侈谈如何摆脱被强奸造成的心灵伤害?这不分明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么?”

是的,要说谁最有资格来写这个题目,恐怕确实是从被强奸的阴影与噩梦中走出来的坚强女性。然而中国似乎还没有哪个女性这样做。在美国,倒是有这么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在5岁时被邻居强暴,少年时代一直受到凌辱和虐待,后来她自曝身世,现身说法,告诉人们如何摆脱受害者的模式,过上心身自由的生活。她就是美国杰出的心理咨询专家、被世界媒体誉为“最接近圣人的人”——露易丝·海。

作为男性,我诅咒强奸女性的行为——因为它是对人权的侵犯,是对人格的侮辱,是一种暴力施虐(肆意侵犯同胞的身体,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已经触犯了法律,实在是可谴责的!

我们不禁要问,强奸行为是如何发生的?一般来说,抢劫是为了钱财,而强奸是为了性欲之满足。然而,满足性欲有多种方法——婚内性生活,自慰,同性性行为,一夜情,嫖妓,等等——我并没有说这些都是合理而合乎道德的(嫖妓在我国已经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为什么有人偏偏冒着巨大的犯罪风险选择强奸呢?

可以说,一个健康的成年人见到穿着性感的异性萌发性欲,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而且,他可能会在暗地里将之作为性幻想(意淫)的对象,这也无可厚非。然而,就有那么几个冒失的汉子,竟要为非作歹来,将那陌生的女子用力抓住,在对方的反抗之中实施自己的兽行;这类人的心理与抢劫者其实有些类似,即不顾后果。

由此看来,强奸者(犯)的常见心理特征之一是:做事铤而走险,不顾后果,从人格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它可能是一种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一书认为,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冷漠无情、无视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冲动和缺乏罪责感。在我看来,强奸者已经具备了这四种特征中的全部或部分特征。

也有研究者认为,强奸者之所以强奸,某种程度上是受一些歪曲、错误的信念所驱使。正是强奸者对性的态度与信念为可能的强奸行为提供了理由,不仅满足了强奸者的性欲望,也给强奸者一种权力感,有时会怂恿强奸者轻视甚至拒绝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

通过对强奸者群体的认知研究,研究者认为,在促使强奸者做出强奸行为的各种认知因素中,最重要的成分是“强奸神话”(在笔者看来,这个词也许并不十分恰当)。比如,“好女孩不会被强奸”(其潜台词是,“我强奸了她,是因为她不是好女孩”),“女性若无反抗,就不算强奸”,“女性说‘不’只是故作矜持”,“被强奸者应该放松和享受性”,“女性喜欢在发生性行为之前被制服”,等等。

研究者总结说,强奸行为的可能性与强奸神话中对强奸麻木不仁的态度相联系,它导致了强奸者将自己的性攻击行为与女性的性受害行为合法化的倾向。

有一位网友这样描述自己的处境:

很绝望怎么办?已经失眠好几个月了了,对这个世界绝望,有问题说不出口,被欺负了侮辱了找不到出气的方式,报警没人理,甚至不相信,这样下去,我想死,真的想死。

遇到这样挑衅、侮辱人的人渣,杀了他出了气才会觉得心安,可是也把自己搭进去了。为什么人生总是这么无奈又痛苦。我想报复,报复了就解脱了,我现在的绝望,让我只有报复才能解脱,看不到人渣遭到报应,我一辈子心里不舒服。

强奸犯某某于2015年某月某日晚强奸一女生后立刻走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在这里,当受害者被强奸后,曾报过警,却无人理睬,更别说伸张正义了(主要原因是证据不足)。在这几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想到了报复——似乎唯有如此,才能消了心中的那股不平之气!当然,她也知道:如果进行私人的打击报复,其结果可能虽解了恨,却“也把自己搭进去了”,把自己的大半生就交给了孤寂的囚牢。

所以,在受害者的内心里也正在犹豫着—— 一方面想报复那个强奸犯,使其得到报应,另一方面也有些担心这样做是否“错上加错”,酿造了更大的错误!

有没有一种办法,既让自己不犯错,又能让那个施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自己还要快乐起来,不再继续陷入痛苦的漩涡中?我想,这样的办法肯定是有的。

多年前,《家庭医生》上曾报道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丈夫出差后,妻子在傍晚时分巷口散步时被强奸,后来心理几乎崩溃。实在令人痛惜!

就此案例来说,受害者通常的反应是:(1)想要报复那个强奸者;(2)报警,但可能难以取证;(3)觉得自己被弄脏了;(4)感到对不起自己的丈夫。下面试一一剖析之。

要不要报警呢?

担忧1:报了也没有用;

担忧2:怕败坏自己的名声(尤其是未出嫁者)。

对策:建议报警,到公安局备案,给办案者时间与信心;目的不是报复,而是要让强奸者因为自己的恶行受到应有的惩罚。

要不要报复呢?

理由:非如此不能解恨。

思考:1、冤冤相报何时了?2、你未必有胜算。

对策:建议放弃报复之念,让强奸者受到社会与法律的制裁。

有没有被弄脏?

让自己相信:性行为从来都不是肮脏的,即使是在乱伦中,以及强奸行为中。海灵格(德国享有盛名的心理治疗师,家庭系统排列的创始人)曾说:“我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评论这有争议的话题,性不是肮脏的,也不是邪恶的,即使在乱伦的时候也绝对不是。”

你只是被一个异性的身体在你不情愿的情况下占领了,虽然他的行为是恶劣的,但是他的身体和精液却常常是健康的(除非他有皮肤病)——能够射精本身就是身体健康的表现——只是他的心理出了问题,从而做出反社会的行为,就好像一个抢劫者常常有着健壮的身体一样。

你所受的伤害及凌辱,就如同你不幸被人打了一拳、踢了一脚或扇了一个耳光——你感受到了疼痛,但你不会因此而变脏。

对不起自己的丈夫?

是别人对不起你,而不是你对不起别人(包括你的丈夫)。要知道,在所有强奸行为受害者的心里,最需要克服的,除了报复心之外,就是愧疚心——把这个行为当作自己的错。恰恰相反,是别人在你身上犯了错,要痛苦也该让这个施暴者痛苦下去,你需要更加爱自己,呵护自己。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完全向露易丝·海学习。

有国外研究者认为,强奸事件受害者的心灵治愈常常需要很长的时间,总会有不同的事情来挑战他们原谅自己的能力。而对切尔西·莱文森(Chelsea Levinson)——一个在2004年被强奸的受害者——而言,今后她会每一天不断地对自己说“你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不是你的错。”

另一个受害者艾福林在被强奸两年后,依然不断地对自己重申:“记住,那些愧疚、羞耻和失败感仅仅属于强奸犯。不要让他赢了你。”

如果你能更进一步,以慈悲心去宽恕那个作恶者,你将会获得真正的自由。他只不过是个非常可怜的家伙,找不到正常的、健康的释放性欲的方式,而采取了非文明人的兽行。然而,从根本上说,他的行为是值得宽恕的——因为说到底他也是我们的同类,一个曾被恶念俘虏、裹挟与控制了的同类,并不是我们的敌人。

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它发生在中国的4个年轻人和德国的一家人之间。也许有不少人知道它,不过还是让我们一起来温习一下吧——

2000年4月1日,在华工作的德国人、中德合资扬州亚星奔驰公司的外方副总经理普方一家人,遭到了江苏4个年轻人的杀害。4个年轻人杀死了普方、普方的妻子、女儿和儿子,全家被灭门。很快,这4个年轻人被捕。

媒体报道说,这4个年轻人并不是真正为了杀人,而只是盗窃,当他们盗普方家隔壁的时候,发现这个空房子里没有他们可以窃取的财物,于是就将目标转向了普方一家人。由于语言不通,在恐惧之下,4个年轻人就将普方一家人全部灭门。如果确实如此的话,那么这应该属于犯罪类型中的“应激犯罪”(stress offense)。

事情发生之后,大家都认为,普方的亲属一定会严厉追究这4个年轻人,要处之死刑,这可是灭门啊!然而,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普方的母亲——一个德国普通的女性,给南京当地的法院写信,希望法院能够不对这4个年轻人判定死刑。当然,法律责任还是要追究的。普方的母亲说,这4个年轻人之所以犯下了灭门惨案,和他们的教育不够有着密切的关系,就算是将他们送进地狱,自己的孩子、儿媳、孙子、孙女也无法复活。因此,她希望中国的地方法院,能够不判处这4个年轻人的死刑。

这样的做法当即震惊了所有的人!不仅如此,普方的母亲发动了在南京的德国人以及其他侨民,共同组织了一个普方基金会,设立教育基金,用来帮助这4个年轻人也就是4个杀人犯故乡的孩子们能够好好上学。据媒体统计,在普方基金会成立不久,就资助了500名贫困的学生。直到现在,普方基金会依然正常运转着。

一个被严重伤害了的人要做到不记恨、不怀怨是困难的,然而,这却是“人性能够达到的境界”。唯有人道主义精神(在这位德国母亲的身上得到了最深刻的体现),才能拯救我们因被伤害而带来的痛苦!正是由于这个世界的不美好,才导致了这些事件的发生;而我们存在的价值之一,就是要使世界变得美好。

参考资料:

1. 《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第三版)》P139,傅安球 编著,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2. 《强奸者的认知特征》,文/周海涛,郑涌,《中国临床康复杂志》2006 第10卷,第34期

3. 《谁在我家》P130,【德】伯特·海灵格 著,张虹桥 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3

4. 《受害者在遭遇强奸时为什么会僵硬失控?》,壹心理精选号·2016年 4月22日

5.  http://caobaoyin.baijia.baidu.com/article/12804


文:邹根生丨壹心理专栏作者

  • 发表于 2016-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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