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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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截止日期之前每月受理,每月审核
咨询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邮件咨询:gqrdb@stcsm.gov.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三楼307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changkeip.com/newsinfo/734716.html
江苏省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于6月30日前、8月31日前分两批(或视情况自行选择一批次),联合行文上报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各地须将入库企业2018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汇总表、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高新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71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王洪荣
电 话:025—5771162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处(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0房间)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njchangkeip.com/NEWS/NEWS/494
安徽省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21日和2019年8月30日。
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刘王莲 联系电话:0551-62674421,62653528
省财政厅联系人:汪 韬 联系电话:0551-68150588
省税务局联系人:高大勇 联系电话:0551-62831644
省开发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12,65370029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ahkjt.gov.cn/content/detail/5c81b7e17f8b9af141f8e507.html
辽宁省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第一批5月31日截止,第二批7月31日截止,第三批9月30日截止
咨询联系方式:辽宁省科技厅科技企业服务处联系人林丙峰 024-23983159;
辽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付亚男 024-3165750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39-1号,群升银座1710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lninfo.gov.cn/tztg/gztz/201903/P020190311471345047927.pdf
吉林省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第一批:2月28日至6月21日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斌 粱克 李洪波
联系电话——0431-82752795 0431-82752872 0431-82752871
传真——0431-82752871
邮箱——2166821625@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214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jt.jl.gov.cn/xwzx/tztg/201902/t20190228_5638159.html
福建省
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第一批企业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及网络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批企业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及网络材料截止时间8月10日。
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刘美,电话:0591-87912017、87881523,E-mail:liumei@fjkjt.gov.cn;
省财政厅税政处:张园原,电话:0591-87097827;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黄晶晶,电话:0591-8709874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九层;联系人:杨显奇、王晓芳;咨询电话:0591-87645521、83778967,E-mail:fjcyzxxmk@163.com。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jt.fujian.gov.cn/xxgk/tzgg/201903/t20190305_4777668.ht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30日前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19年7月30日前上报;申请第三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上报。
咨询联系方式: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
李亚婕 王付娟 0991-4592860 4504198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常晓晖 0991-3832818
认定咨询QQ群:68061097(申请入群时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xjkjt.gov.cn/2019/02/26/tztg/15266.html
西藏自治区
西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30日。
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聪聪 黄宛雨 次仁旺姆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 科技厅2号楼四楼)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tibetsti.gov.cn/article.aspx?cate=2&id=7751
(信息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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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首先:高新企业不太好申请,(除非真的有料~) 1.不是免费的 2.只是地方政府,对海外留学人员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这需要专家组对你所提交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认定,获得高新技术资格的企业,可获得2到3年的减免税收(所得税和营业税,具体去咨询一下比较好), 3.一般企业,如果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也可以申请并获得税收的减免优惠,具体认定方法,各地都有响应的地方法规,作出具体的规定.(能否符合规定,应自己根据具体法规研究,主要是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 4至于注册,符合条件的将有关资料递交到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管委会一定会帮助你注册多种证件,自己不需要烦,因为这是对国家发展有利的事.) 5.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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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在深圳罗湖区,很高兴为您解答 深圳高新条件: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或1项发明专利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即科技成果产品登记平均4项每一年 3. 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近3年财务报表和总资产成递增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 研发经费投入: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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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深圳市高新技术办理热线15768777199很高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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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在线为您解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224W(4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龙华区、罗湖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盐田区、宝安区各30万; 龙岗区、福田区、大鹏新区各20万; 南山区各10万。 (八)深圳市各区国家高新复审补贴:龙华区 、坪山新区 (高新复审20万); 龙岗区 (高新复审10万) ;福田区、盐田区(高新复审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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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4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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