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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宁高企协办〔2018〕3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8〕1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0日、6月8日和7月13日,将按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www.jstec.com.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2、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同时,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所在地科技局,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确保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并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将上述材料扫描生成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清晰完整,同时,将扫描生成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区科技部门。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企业在申报材料完成后,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自查,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5),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盖章件(包含电子稿)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四、报送纸质材料
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两份,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到各区主管部门(各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各主管部门填写《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市科委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握认定条件和标准,各区主管部门应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濮少杰
联系电话:68786259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徐亭婷 周进 屠强
联系电话:83377933 83677487 83677485
联系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3、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4、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
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6、企业信用承诺书
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9、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10、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11、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12、中介机构声明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信息来源:2018年南京高新申报开始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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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公司注册地找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然后邀请他们去公司看看,同时提出来想申请高新企业,然后请他们想办法,其实政府部门的优惠扶持政策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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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上火炬网看看上面都有说明了,申请流程和需要得材料,不过你最好找个机构去帮助你,这样完成得概率要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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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时须成立一年以上(有完整的会计年度); 2、通过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 3、主要产品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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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分为省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的要求都会公告出来,你看看你们满不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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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近期可申报项目
1、【江苏省2018年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导向计划】项目
2、【2018年度江苏省专利资助专项资金】项目
3、【2018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4、【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5、【2018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项目
6、【2018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7、【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8、【2018年江苏省“双创计划” 科技副总】项目
9、【2018年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
宁 科〔2018〕40号 宁财教〔2018〕39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财政局,各区(园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根据我市创新企业倍增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
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一、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7.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经设立研究开发费专帐或辅助核算账。
8.申请入库前一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企业登陆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网(49.65.0.222)(该系统3月16日之后开放),在线填写并下载打印《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附件1),同时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注意: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今年将实施网评,扫描上传的资料要求完整清晰。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并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20日前,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委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刘卫卫
联系电话:68786257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进 徐亭婷
联系电话:83677487、83377933
联系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6室
附件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1、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2、2017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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