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争议各方同意由公正的第三方仲裁员裁决的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仲裁小组是指所有指定的仲裁员,以其准司法身份集体提出,仲裁小组的组成和挑选成员的方式通常取决于当事人、争议的性质以及一方或双方是否因商事...
仲裁是争议各方同意由公正的第三方仲裁员裁决的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仲裁小组是指所有指定的仲裁员,以其准司法身份集体提出,仲裁小组的组成和挑选成员的方式通常取决于当事人、争议的性质以及一方或双方是否因商事协议中具有约束力的条款而被迫对争议进行仲裁或消费者合同。

指定一个仲裁小组来审理争议并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不受合同仲裁条款条款的约束,他们可以自愿同意相互选择一个仲裁员小组来审理他们的案件。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通常会规定仲裁将按照某一行业或非营利论坛的规则进行。如果没有指定某一特定法院的合同条款,有些仲裁条款将明确规定选择仲裁小组的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庭将向当事方提供一份仲裁员名单,他们可以从中选出一个完整的仲裁员小组。在其他情况下,仲裁庭将选择专家组成员,但须受到下列人员的任何质疑:如果当事人不能就仲裁小组的组成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庭通常会指定仲裁小组,或为双方当事人指定其余成员为了保持仲裁程序的完整性和公正性,被视为陪审团成员的仲裁员在道德上有义务向当事各方披露任何现有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其他冲突也会暴露出来。大多数有信誉的仲裁庭都要求其名册上的仲裁员提供有关其背景和专业经验的详细资料。对于一些可仲裁的争议,仲裁庭的规则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快速的程序,由一名仲裁员来解决争议。大多数仲裁是在三人小组,有时是五人小组前进行的,仲裁员。指定仲裁庭的特定规则通常决定仲裁小组是由三名还是五名成员组成。许多仲裁庭将从指定的仲裁员中选出一名担任主席。主席的职责包括在诉讼过程中维持秩序和礼仪,保存所有作为证据的证物清单,并对一方在听证会期间提出的异议和任何其他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决。主席通常也会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预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