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错误地认为警察权是不言自明的,他们错误地认为它指的是授予执法机关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在现代社会行使的警察权力中,但这并不是这个词的本质,准确地说,这个短语指的是政府制定法律或法规的权利。这种权力使政府能够...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警察权是不言自明的,他们错误地认为它指的是授予执法机关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在现代社会行使的警察权力中,但这并不是这个词的本质,准确地说,这个短语指的是政府制定法律或法规的权利。这种权力使政府能够划分为更多的地方单位,并建立提供公民服务的机构。

在美国,警察权力的权威是建立在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的基础上的。正是因为有了警察的权力,政府才能制定法律、法规,并细分为更小的单位。在美国,这种权力据说是建立在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的基础上的由警察权力发展而来的权力应该仅限于那些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和道德的政府机构。拥有这种权力的政府机构包括州、县,在判例法中,有政府滥用这一权力并试图行使过度权力的事例。

在没有警察权力的情况下,没有社会服务,也没有警察部门。警察的权力一般是等级制的。一个国家的政府可以根据宪法授予警察权力,然后再将其传递给下一级政府,例如一个国家,这种权力会不断地传递下去,每发生一次,另一个治理机构就被合法化,可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公民进行监管,各级政府凭借其警察权,给自己分配了许多任务这包括设定车速限制,制定和执行法律,以及征税。在美国,这种权力被认为仅限于制定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的法规,建立这种等级制度的能力应该建立在美国宪法第10修正案的基础上。警察权力可以被视为有积极和消极的一面。它最大的好处是它涉及到政府有义务照顾人民。没有警察权力,例如,没有社会服务机构,也没有警察部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政府倾向于利用这一权力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有案例法规定,公民成功起诉政府滥用职权,这些案件往往涉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被认为与造福公众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