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即被拖欠金钱的人,获得对被告不利的判决时,他或她必须根据判决收取费用。原告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律机制是执行令状。为了获得执行令状,原告必须传唤被告回到法庭,并使法庭相信被告拥有可供出售以满足判决的资产。 治...
当原告,即被拖欠金钱的人,获得对被告不利的判决时,他或她必须根据判决收取费用。原告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律机制是执行令状。为了获得执行令状,原告必须传唤被告回到法庭,并使法庭相信被告拥有可供出售以满足判决的资产。

治安官将在签发执行令后强制将占有权移交给合法的一方。当一个人被欠钱时,他或她通常会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以期获得金钱判决。判决是一种法院命令,说明事实上这笔钱是欠的。一旦原告对债务人作出判决,下一步就是执行或收取判决。在原告可能对判决作出任何努力之前,被告必须对判决提出上诉的时限必须过去。在美国,被告一般有30天左右的时间对判决提出上诉,尽管时限可能因司法管辖权而异。上诉期结束后,原告必须向法院提出动议,要求被告回到法庭,对其收入和资产作出答复。法院可将此作为诉讼补充、与债务人面谈或类似的方式。目的是让原告和法院有机会要求被告宣誓,关于他或她的收入以及他或她必须确定执行令是否合适的任何资产或财产。在美国,联邦和州法律都保护某些收入和财产不受大多数判决的征收努力的影响。例如,联邦福利,如社会保障收入,一般不作装饰许多州的法律保护一个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被执行,以履行判决。但是,如果法院确信被告拥有不可免除执行的动产或不动产,则法院可命令发出执行令状。执行令状是法院发出的法律命令,命令地方治安官或警员扣押令状所列的财产。一旦财产被扣押,它可以在治安官的拍卖会上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履行原告所持的判决。如果出售所得的款项有任何超额,将被送交原告。如果仍有不足,被告仍将对判决书的剩余部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