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被认为是许多现代法律制度的支柱。法官和陪审团利用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来决定刑事和民事案件的结果,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在法律案件中引入的证据是可靠的。有许多共同的证据问题会导致重要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证...
证据被认为是许多现代法律制度的支柱。法官和陪审团利用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来决定刑事和民事案件的结果,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在法律案件中引入的证据是可靠的。有许多共同的证据问题会导致重要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不能被裁决机构听取。

收集到的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核实和认证。另一个主要因素是可能导致证据问题的是相关性。一般来说,大多数法院都要求证据必须具有某种特定的相关性,以帮助确定案件的结果。例如,如果谋杀嫌疑人有对妇女的暴力史,有关该历史的证词和证据可能是相关的。如果谋杀嫌疑人被捕因为20年前偷了学校的吉祥物,这不太可能相关,因此可能不予受理。

法官使用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来决定法律案件的结果。传闻可能是另一个经常导致证据问题的原因。《传闻基本法》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一个人对案件的陈述才可被接受当事人可以被盘问。然而,传闻法受到各种漏洞的制约,有时还受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制约,这导致人们对什么是传闻和不是传闻有相当大的混淆。例如,如果一份陈述解释了一个行动发生的原因,而不是证明它发生了,它通常不被认为是传闻,而且可能会公开记录,如结婚证或出生证明,即使填写记录的书记员可能不是证人,也可以受理证据问题也可能源于未能正确鉴定证据。可以理解的是,大多数法院都有规定,以确保证据确实是它声称的那样。例如,如果控方提出威胁信,并说这是被告写给受害人的,笔迹鉴定人或证人通常必须核实笔迹事实上是被告人的笔迹。虽然这听起来很基本,但鉴定的法律却极其复杂,法律团队的一个简单失误就可能导致大量证据因不符合鉴定标准而丧失资格关于可采证据的法律确实会引起一些证据问题,但它们通常是确保公正和合法审判所必需的。不幸的是,总有可能利用这些法律,允许重要的和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技术问题而不被发现和听不见。这肯定会导致陪审团和法官对案件的结论不正确,导致严重的误判。然而,为了使法院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公正,专家们认为,法庭必须争取客观公正,并严格执行有关证据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