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商标是在任何欧盟成员国有效和可执行的商标。通常称为徽标,个人或组织可能有独特的书写文字或使用符号的方式建立或保护品牌标识。当这个独特的商标注册为商标时,授予的权利允许特定实体独家使用。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类似,OHIM是欧盟内处理申请并将其视为欧盟注册商标的组织,根据他们的调查结果。申请程序的第一步是审查,也叫复审。对潜在的欧盟商标进行研究,以查明是否存在给予某一方专有权的合法案例。如果审查结果是肯定的,下一步是公布申请。一旦申请公布,任何反对注册的利害关系方都有权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最后一步,包括任何反对程序,称为注册。一个注册的欧盟商标在所有27个成员国都有权,一个人必须申请在整个地理市场上使用它的权利,如果一个实体想在一个特定的国家或地区注册一个商标,国家商标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所有或大部分欧盟国家都有管理机构,只在其境内注册商标。欧盟商标是唯一在欧盟境内对商标给予法律保护的程序,因此,如果其他人或公司使用商标设计,商标所有人有权起诉损害赔偿。OHIM是唯一可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授予商标地位的组织。OHIM受欧盟法院的监管。没有义务申请使用公司名称或徽标的商标地位;它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可在任何时间和整个审批过程中使用。但是,有义务在注册后五年内使用欧盟商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该商标,则可以暂停或撤销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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