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规划中的剩余,是指遗产处分了遗嘱人在遗嘱中遗赠的财产,在遗产还清应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后,剩余的遗产部分,又称剩余遗产,是指遗嘱人的遗产中的一部分或多部分被指定、分配给他人后剩余的部分,或者以其他方式分开。 当立...
遗产规划中的剩余,是指遗产处分了遗嘱人在遗嘱中遗赠的财产,在遗产还清应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后,剩余的遗产部分,又称剩余遗产,是指遗嘱人的遗产中的一部分或多部分被指定、分配给他人后剩余的部分,或者以其他方式分开。

当立遗嘱人不知道他们死后的遗产将由什么组成时,可以使用遗产规划中的剩余权。还有一个在听证中使用的剩余权规则,涉及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所需的证据。该规则规定受理案件的机关必须至少有少量的法律证据支持裁决或决定。行政机关不像法院,可以考虑传闻证据,但是,根据剩余财产规则,这些机构不能仅仅依靠这些证据。那些想在遗嘱中把一部分遗产留给受益人,但可能不知道他们死后遗产将由什么组成的人,使用剩余财产的概念,他们还用它来确保他们在执行遗嘱时拥有的所有财产或者将来遗嘱的其他条款没有涉及到他们所有的财产。例如,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加入剩余财产条款,将剩余财产留给指定的受益人,并详细说明如果指定了一个以上的受益人,如何分割遗产或类似的陈述在适用剩余遗产原则的遗嘱中很常见,如果没有剩余遗产原则,遗嘱人的一些财产可能会受到遗嘱认证法庭的诉讼传闻证据是一种在法庭上不经宣誓而作出的陈述,而提供证据的一方提供的是事实。法庭规则通常禁止传闻证据,因为对方当事人不可能对作出陈述的人进行盘问以检验其是否真实或准确。行政机关通常不这样做民事和刑事法院的传闻规则相同,传闻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机关希望他们的裁决在复审时得到支持,那么案件需要一些法律证据,而不仅仅是传闻证据。许多司法管辖区由于对行政机关的限制而不遵循剩余财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