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池塘(Great Pond)?

美国的州法律承认10英亩或更多英亩(40000平方米)的自然水体为一个大池塘,由国家托管,供公众享用和使用。这一概念和美国法律中的许多概念一样,源于英国普通法,凡适航水域属海军部管辖,所有人均可进入该水域捕鱼、航行或任何...
美国的州法律承认10英亩或更多英亩(40000平方米)的自然水体为一个大池塘,由国家托管,供公众享用和使用。这一概念和美国法律中的许多概念一样,源于英国普通法,凡适航水域属海军部管辖,所有人均可进入该水域捕鱼、航行或任何其他用途。但海事处的管辖范围以涨潮为标志,这项法令免除了所有淡水水体。淡水水体被视为与之接壤的人的财产,其使用通常仅限于土地所有者及其客人,不允许普通人使用。任何10英亩(40,000平方米)或更大的池塘被认为是一个巨大的池塘。来自这样一种文化,即公众可以被拒绝使用淡水池塘,这对有着平等主义思想的美国人来说很重要,在他们的新家里,这种不公平现象不会长期存在。此外,在公共土地上狩猎和在公共水域捕鱼的权利保证了这一点他们永远不会依赖皇室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贵族生活,他们制定了10英亩(4万平方米)的淡水池塘标准,以界定公共水域,并保证公众使用这些水域的权利;在现代,这些法律要求,如果一个大池塘完全被私有财产包围,那么必须允许公众合理地进入池塘。大池塘的自然表面面积至少为10英亩(40000平方米),或者在过去已经证明是这样的大小,这是大池塘法的一个关键细微差别例如,如果可以证明一个现在是11英亩(44000平方米)的池塘被人为地从7英亩(28000平方米)扩大,那么它将失去它作为一个大池塘的地位,并且它周围土地的所有者可以限制进入。另一方面,一个水体自然生长到表面积大于或等于规定的表面积也被认为是一个大池塘。这项法律的一个有趣的方面是,这些类型的池塘中的水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1890年,一个磨坊业主提起了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诉讼,他起诉阻止从大池塘取冰,为养活法院的判决是,水是公共财产,不能阻止任何公众成员使用或使用,即使这样做影响了其他人对水的商业利益。
  • 发表于 2020-09-02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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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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