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县大陪审团通常由从县选民登记名单中随机选出的人组成,他们将在陪审团中任职。当县检察官认为他们有足够的证据指控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时,他们经常把证据交给县大陪审团。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郡大陪审团是由从县选民登记名单中随机挑选出来的人组成的。他们的想法是让社区中有代表性的人,就像在一个小陪审团里一样,这个小陪审团是为听刑事审判而召开的陪审团成员可以被要求服务一天、一周或更长时间,这取决于郡政府的制度。
大陪审团决定是否指控某人犯罪。一旦刑事郡大陪审团召集起来,检察官或地区检察官将向陪审团提交他或她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成员。基本上,这是检察官在审判时提出的证据,如果案件在当时进行审判,陪审团成员不被指控有罪,但是否有足够的嫌疑正式要求嫌疑人受审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检察官或地区检察官可以选择直接指控嫌疑人,还是将案件提交县大陪审团起诉。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某些类型的案件,如重罪,州法律要求由大陪审团起诉书指控。许多县政府也使用民事县大陪审团。民事大陪审团与刑事大陪审团有很大不同。成员通常由县政府或县法官任命或挑选,通常任职一年或更长时间大陪审团负责监督县政府和调查公民投诉。所有收到县税的实体都要接受县民事大陪审团的调查。陪审团成员通常有很大的自由度来决定他们每年选择调查哪些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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