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伦理学有两个原则性目标:通过讨论寻找伦理真理和确立话语伦理。话语伦理学有四个基本原则,即真诚、开放、尊重和公正的自我反省,他说“更好的论据占上风”。然而,他的思想和他的思想家们的观点被批评为过于乌托邦,康德...
话语伦理学有两个原则性目标:通过讨论寻找伦理真理和确立话语伦理。话语伦理学有四个基本原则,即真诚、开放、尊重和公正的自我反省,他说“更好的论据占上风”。然而,他的思想和他的思想家们的观点被批评为过于乌托邦,康德为话语伦理学奠定了基础这门学科被称为论证伦理学,是建立在哈贝马斯和德国哲学家阿佩尔的思想基础上的,他们的作品都是以康德的道德理论和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为基础的,如汉斯·赫尔曼·霍普、斯蒂芬·金塞拉、弗兰克·范·邓等,罗杰·皮隆帮助发展了自由主义的话语伦理理论。话语伦理的基础是某些预设,根据康德的道德理论,讨论应该对任何一个会说话的人开放,并且每个参与者都能理解一个表达的意思,而且任何人都不应该遗漏任何论点,所有参与者的最终目的是找到最好的论据哈贝马斯和康德提出的这些原则导致了三种话语伦理学思想的发展:认知主义、正义与善,认知主义认为逻辑可以应用于伦理问题,这意味着道德问题的解决不必与宗教教义或直觉有关。相反,理性思维可以通过逻辑过程来决定一个无偏见和理性的真理,正义与善被等同于生活世界和想象世界;也就是说,正义是真实的世界,善是想象的,道德是心灵和梦想世界的产物,因此道德是公认的实践的正当性,而正义则是公正的运用公正在普遍化中也起着作用。在这个观点中,所有陷入伦理困境的参与者都有道德或普遍的责任来维持预设中规定的指导原则。哈贝马斯认为完全公正的副作用是对决定的情感反应与主流道德相悖-比其他选择更可取。另一种选择是谴责和偏见。通过坚持这些原则,参与者和机构可以进行严格的自我反省,也不会受到胁迫个人不受胁迫的自由是自由主义话语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自由主义认为,平等权利和互不侵犯是实现真正话语权的关键,因此,自由主义者认为,所有人都应该不受任何形式的胁迫,任何侵略者都不能在道德上反对惩罚对话语伦理学有许多批评,首先,它被指责过于乌托邦,因此太不切实际。此外,黑格尔认为,尽管有人试图将话语中的伦理从历史和文化中移开,它仍然受到它的约束,也有人指责它忽视了围绕种族、性别和性取向的问题,但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话语要完全是乌托邦式的和自由的,那么这些事情就根本不重要了,因为所有参与者都是100%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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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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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社会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