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于1945年6月成立,在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有解决争端的权力,也有提供咨询意见的权力,但由于会员国少,其权力受到一定限制对服从国际法而不是国内法的...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于1945年6月成立,在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有解决争端的权力,也有提供咨询意见的权力,但由于会员国少,其权力受到一定限制对服从国际法而不是国内法的想法感到高兴。在某些情况下,国际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发生了直接冲突,国际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系荷兰是国际法院的官方所在地,是联合国唯一不在美国的主要行动,国际法院在著名的海牙和平宫之外运作。该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有两次改选机会。国际法院轮流举行选举,以确保一致性,三分之一的法官每三年改选或退休。不得兼任法官可能是同一国籍。荷兰悬挂的国旗,国际法院所在地国际法院的职能是在意见不一致的国家之间进行调解,并帮助解决具有国际影响的复杂法律问题。一些专家认为,国际法院在处理边界划定和水权等问题时最为有效。从1947年到2010年,国际法院只参与了149个案件记录在案。对于国际法院在整个法律界的作用有不同的看法。虽然从技术上讲,国际法院的判决应该具有约束力,联合国安理会有权监督不执行法院命令的后果。由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各自保留对法院裁决的否决权,任何对这些成员国不利的判断都可能导致立即否决。在尼加拉瓜诉美国一案中,美国行使了否决权,当法院命令美国为非法协助推翻尼加拉瓜政府支付赔偿金时,安理会成员国能够简单地推翻他们不同意的裁决,这使得国际法院在批评者看来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傀儡版本的司法实体国际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系,每次新的案件发生时,都可能涉及尚未成文的法律。国际法院有义务遵守现有条约和国际法渊源,但同时,必须经常依靠公平和正义感,以便在没有法律的地方做任何事情这种类型的判决被称为"前车之鉴和博诺原则",并且是许多争议的根源,因为它依赖于法官的智慧而不是实际的法规。
  • 发表于 2020-08-2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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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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