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煽动性诽谤(Seditious Libel)?

煽动诽谤罪在17世纪的英国是一种犯罪,它使以书面或言论的任何方式诽谤政府都是非法的。1606年,在著名的诽谤案中,反对政府批评的法律在英格兰的星庭(Star Chamber)获得通过,这是一个已经灭绝的法院,甚至在星庭(Star Chamber)停...
煽动诽谤罪在17世纪的英国是一种犯罪,它使以书面或言论的任何方式诽谤政府都是非法的。1606年,在著名的诽谤案中,反对政府批评的法律在英格兰的星庭(Star Chamber)获得通过,这是一个已经灭绝的法院,甚至在星庭(Star Chamber)停止之后煽动性诽谤存在于1641年,它在英国普通法下继续存在,在殖民地时期被传给了美国,甚至在1798年的《外国人和煽动叛乱法》下进入美国早期。当它被引入英国时,煽动性诽谤与亵渎性诽谤(被认为是任何形式的诽谤)是并行不悖的诋毁基督教的言论。煽动性诽谤在17世纪的英国是一种犯罪,它使以任何方式说政府的坏话都是非法的在17世纪的英国,以煽动性诽谤为理由被起诉是一种不幸的、不利的地位;陪审员不被允许对诽谤案件作出裁决。如果所指控的诽谤是诚实和真实的,被告就更倒霉了:事实不能作为辩护理由。如果被定罪,被告可能会终身监禁。在1791年通过人权法案之前,根据英国普通法,美国移民也受到同样的诽谤罪指控1734年,纽约出版商约翰·彼得·赞格(John Peter Zenger)被控诽谤罪,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初步表明,美国以后将坚决抵制诽谤法。曾格因涉嫌发表有关纽约殖民地总督威廉·克罗斯比的诽谤材料而被捕,并被监禁8个月。最终,曾格被逮捕一个陪审团宣判无罪,事实上曾格被陪审团宣告无罪这在英国是不可能的,陪审团也被曾格说实话的论点所左右,这在英国也不算在内,这对美国煽动诽谤法提供了两个巨大的打击1776年美国成立后,随着1798年《外国人和煽动叛乱法案》的通过,煽动性诽谤再次被编入法律。这一情况甚至在联邦党国会通过并由约翰·亚当斯总统签署成为法律之后也发生了,该法案是由于对移民和反对政党的反政府热情的偏执所导致的。该法案于1801年到期。英国和美国的煽动性诽谤法最终过时,几个世纪以来,这些法律被允许收集灰尘。在外星人和煽动叛乱行为的案例中,有些法律已经失效,而另一些则完全失去了通用性。这些法律背后的法律假设,即政府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恢复旧的诽谤法,直到20世纪才被推翻在美国,这类法律在1964年被彻底宣布为违宪,当时美国最高法院在对《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一案作出裁决时,裁定公职人员不得因煽动性诽谤寻求金钱赔偿,除非发表带有实际恶意的声明,如果一个实体鲁莽地发布了它知道是假的材料,就构成了真正的恶意。在英国,这类法律被2009年的验尸官和司法法案正式废除,尽管一个多世纪以来,这项法律还没有实施过,但在旧的普通法诽谤罪确立4个多世纪后,该法就废除了这些诽谤罪。到2009年,对一个长期认为诽谤法文化上已绝迹的国家来说,通过废除诽谤法的规定并不难。
  • 发表于 2020-08-26 04:27
  • 阅读 ( 2075 )
  • 分类:法律法规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admin
admin

0 篇文章

作家榜 »

  1. xiaonan123 189 文章
  2. 汤依妹儿 97 文章
  3. luogf229 46 文章
  4. jy02406749 45 文章
  5. 小凡 34 文章
  6. Daisy萌 32 文章
  7. 我的QQ3117863681 24 文章
  8. 华志健 23 文章

联系我们:uytrv@hotmail.com 问答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