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地法从拉丁文字面上翻译为“法院地法”。实际上,这意味着与某一法律诉讼地的程序或手续有关的所有法律, 法院地法是一个相关的概念,它适用于涉及当前事项的实体法不同于另一个有效审判地的实体法当原告或被告有两个...
法院地法从拉丁文字面上翻译为“法院地法”。实际上,这意味着与某一法律诉讼地的程序或手续有关的所有法律,法院地法是一个相关的概念,它适用于涉及当前事项的实体法不同于另一个有效审判地的实体法当原告或被告有两个可能的法院来审理一个法律案件时,就发生了购物行为。程序法必须与实体法区别开来,称之为因果法,诉讼事由由涉及一个管辖区法律的事件而产生,但该案件可能在第二个管辖区审理的情况。如果确定地点的一方寻求在第二个管辖区审理案件,则适用第二个管辖区的法院地法,适用第一法域的实体法,简单地说,案件所遵循的法律程序由审判地的法律决定,但案件的结果由原审地的法律决定这背后的原因是所谓的“论坛购物”问题“如果提起诉讼的人可以在实体法不同的多个地点中进行选择,有时,一个诉讼地的实体法对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大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事由发生地的管辖地适用实体法和适用审判地的法院地法解决了这一问题法院地法可能包括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和举证责任等重大问题,但它通常指的是不太突出的问题,例如提出动议的程序、审前听证,传唤证人的协议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进展,但不会直接影响有关法律如何适用的结果,因此,一方当事人选择法院地法不会不公平地损害第二方当事人选择因果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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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2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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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