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原告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在法庭上陈述自己。法官通常不允许原告在没有会面的情况下进行诉讼一定的要求。确定原告在精神上有能力合法地代表自己是很重要的。精神能力通常与智力无关,而是理解诉讼程序和保持正确心态的能力。如果原告不能证明这一点,她或他将被要求继续诉讼只有在律师的帮助下,身体能力通常是亲原告的次要要求,这意味着原告不会受到损害,以致他或她不能出庭或在法庭上有效地代表自己亲se原告可能需要在法庭上支付制裁以及律师费制裁是指法官因违反法庭规则或礼节而处以的罚款,例如不正当的文件归档或未提交法律文件。败诉的原告也可能被要求支付被告的律师费。这些费用通常与诉讼费和服务费直接相关,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许多法院都规定,亲诉讼原告在胜诉后不能收取律师费,即使原告是持牌律师。在许多情况下,法官对亲诉讼人是宽容的,特别是当被告由律师代理时,原告选择代理自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原因,律师费太高,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代表自己行事。虽然法官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宽容,并且经常要求原告遵守与持牌律师出庭相同的标准。当原告不遵守这些标准时,法官可能会采取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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