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属地役权(Exclusive Easement)?

专有地役权的所有人,称为持有人,对其他人拥有或占有的土地拥有有限的权益。地役权通常仅限于对只有专属地役权持有人有权享有的财产的使用或享有。它并不赋予持有人占有该土地的权利。相反的是非排他性或共同地役权,多个...
专有地役权的所有人,称为持有人,对其他人拥有或占有的土地拥有有限的权益。地役权通常仅限于对只有专属地役权持有人有权享有的财产的使用或享有。它并不赋予持有人占有该土地的权利。相反的是非排他性或共同地役权,多个地役权持有人可以使用他人拥有的土地。这些通常是公共地役权,地役权通常授予公用事业公司。地役权记录在受影响财产的所有权和契约上关于排他性地役权,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所有人没有占有土地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占用土地或阻止土地所有人使用土地。这一规则的例外情况是,土地所有人干涉地役权持有人的使用或允许其他人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通常可以提起法律诉讼,阻止所有者或其他人干涉地役权允许他人出于特定目的(如安装电线杆)使用部分土地,而无需业主的许可设立排他性地役权最常用的三种方式包括遗嘱、合同或契约。地役权通常需要书面形式,因为它确实涉及土地权益。但是,在有限的情况下,排他性地役权可以通过默示方式设定,即使没有书面文件。例如,如果持有人居住在内陆的财产上,并且必须跨越他人拥有的相邻财产才能进入道路,则通常意味着必要地役权。地役权一旦产生,通常附属于土地并随土地转让地役权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肯定的地役权通常要求土地所有者允许进入或做一些事情,否定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者承诺不为所有者的利益做任何事情的权利。一个常见的例子是拥有地役权的邻居有权阻止相邻的土地所有者修建妨碍景观的建筑物或围栏土地所有人或土地所有人对排他性地役权的不当使用会导致法律纠纷。明确地设定地役权并对其进行详细描述的书面文件,通常可以防止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具体情况,很难证明隐含地役权的存在或不存在。
  • 发表于 2020-08-1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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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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