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失业救济金是指美国政府在200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后推出的一揽子失业救济金。在美国住房和金融市场崩溃后的几个月里,失业率飙升,政府制定了这项计划,帮助失业公民维持到经济复苏。2010年,紧急失业补偿金延长至2012年,但...
紧急失业救济金是指美国政府在200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后推出的一揽子失业救济金。在美国住房和金融市场崩溃后的几个月里,失业率飙升,政府制定了这项计划,帮助失业公民维持到经济复苏。2010年,紧急失业补偿金延长至2012年,但只适用于那些尚未耗尽该计划资源的人

失业救济金可以在一个人寻找新工作时为他们提供经济援助。在美国,失业救济金通常在州一级处理;每个州都有自己的规定,规定领取补助金的期限和数额。承认金融危机后给各州带来了巨大的负担,美国联邦政府设立了紧急失业补偿计划,旨在将符合条件的工人的福利扩展到州计划的范围之外。一般来说,工人在用完州政府福利之前,没有资格领取紧急失业补偿金

紧急失业补偿金是在200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之后设立的紧急失业补偿计划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即1-4级。只有前两级覆盖所有州,第三级和第四级为失业率极高的州提供了额外的救济,失业工人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满足某些要求,才有资格享受一级福利,但其他所有级别都可能自动适用在所有州都提供的一级失业救济金中,工人最多可获得20周的紧急失业补偿金。二级失业救济金增加了14周,三级失业救济金又增加了13周,而第四级失业救济金提供了最后6周的保障。在所有四个级别都能享受该计划的州,该计划允许的总保险期最多为53周。工人不必每周都申领福利金才能继续参加该计划,因此,如果有必要,可以延长53周的时间。尽管该计划在2008年获得批准,但它有一个"回溯"效应,意味着自2006年5月以来失业的人可以使用这种效应。为了获得资格,一个人必须用尽了所有的州福利,并且不能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联邦失业。要保持资格,一个人必须能够证明他或她已经申请了至少三份工作,每周与三位潜在雇主交谈,或完成这些部分的组合。符合条件的工会成员可以将其会员资格作为每周三次求职要求之一

失业补偿金可发放给因工伤而无法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