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金融机构是像银行和对冲基金这样的完全由股东所有的实体,没有政府的股份。这些实体仍然受到政府的监管和监督,但它们的经营目标不同。它们的主要责任是对股东,与公共机构不同,公共机构肩负着公共服务的使命,往往以发展...
私人金融机构是像银行和对冲基金这样的完全由股东所有的实体,没有政府的股份。这些实体仍然受到政府的监管和监督,但它们的经营目标不同。它们的主要责任是对股东,与公共机构不同,公共机构肩负着公共服务的使命,往往以发展为导向,公共金融机构全部或部分归政府所有,在世界银行这样的组织中,可能包括多个政府投资者

在某些情况下,私人金融机构的股东人数可能会受到限制。股东所占的职位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信用合作社,每个客户也会股东,其股份数量由存款的大小决定。信用社有义务为其客户创造回报,客户也有机会对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和政策进行投票。这种模式还可以包括到另一个实体的链接,如为其创建信用社的公司员工。

私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对冲基金等完全由股东所有的实体其他私人金融机构由股东单独所有,股东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存托会员,有存款的客户不一定拥有股份,这些机构投资资金是为了给股东提供回报,这些私人金融机构还可以从事股东资金投资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工具以赚取利润等活动这类机构可以为股东提供各种各样的利益。在某些情况下,私人金融机构的股东人数可能有限;例如,一个家庭可以持有银行的多数股份,出售股份可能受到限制。其他机构的股票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由于股票分红和发行新股,可能会有大量的股东,股东可以从他们的股票中获得红利,并有机会在选举中投票决定机构的政策许多规定涉及私人金融机构的业务,其中包括保护会员信息安全的隐私要求,以及有关储备资金和其他事项的法律要求。这些组织不像公共机构那样对公众负责,但受到控制,以限制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的金融恐慌和危机的可能性相比之下,像发展机构这样的公共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共工程提供资金,公布有关其活动的信息,并将公益性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