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信托的工作方式是确保尚存配偶能够在其余生中使用已故配偶的资产。一般而言,当第一个配偶去世时,AB信托分为两个信托:A信托和B信托。A信托,也称为婚姻信托、QTIP信托或婚姻扣除信托,拥有所有不在遗产税免税范围内的资产。另一方面,B信托,也称为旁路信托,信用避险信托或家庭信托,拥有任何免征遗产税的资产。通常,A信托资产在未亡配偶去世后征税。这些资产随后转移给最终受益人。B信托资产通常在未亡配偶去世后免税转移给最终受益人例如,假设一对已婚夫妇为价值400万美元(USD)的资产设立了AB信托,联邦免税额设定为350万美元。当第一个配偶去世时,AB信托将分为a和B两个信托。B信托将包含350万美元,这将转给任何免税的受益人在未亡配偶去世后,A信托将包含剩余的500000美元。一旦尚存配偶死亡,这笔金额将要缴纳遗产税。一般来说,信托中持有的资产只能用于未亡配偶的利益。此外,A信托产生的收入必须支付给尚存配偶。尚存配偶通常只使用A信托资产,因为这些资产在由最终受益人继承时将被征税。由于B信托不需缴纳遗产税,因此,如果尚存配偶避免接触任何资产,通常对受益人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在B信托中。A信托的最终受益人可能与B信托中的受益人不同。为了创建AB信托,已婚夫妇必须咨询在遗产规划方面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正确构建信托是一个复杂的程序,需要对遗产法有专门的了解。没有准确构建的信托可能会在遗嘱认证法庭上被驳回。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